吉林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吉林最新人工费调整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包括结构转换层和技术设备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雨水管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6.雨篷结构(不分材质)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建筑物的阳台及栏板外侧保温隔热层(除外墙以内房间作为阳台使用的)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计算保温隔热层厚度应包括墙体与保温隔热层之间聚合物砂浆等粘接层厚度。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隔热层高度超过层高的1/2时,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隔热层高度在层高的1/2以内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安装设备和管道的夹层部分。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窗台挑出的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