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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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备注
产前检查300400500限额支付
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1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120014001500限额支付
2难产180020002100限额支付
其中:剖宫产250030003100限额支付
3宫外孕250030003100限额支付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650800850限额支付
5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150200250限额支付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限额500以内(含,下同)500限额支付
超过限额部分500-15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
1500-25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70%
2500-35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60%
3500以上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计划生育手术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455065定额支付
皮下埋植术507080
取出皮下埋植术455565
绝育手术90100110
输卵管结扎术400550700
输精管结扎术250350500
复通手术160018002000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150200250
生育生活津贴产假类别正常生育晚育多N胞胎生育难产4个月以下生育宫外孕4个月以上流/引产
产假标准90天+30天+N×15天+15天15天30天42天
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生育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应享受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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