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来源:新高考网

宜昌最新医保政策公布!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医保报销最新举措

医保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400元,50元以上85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50%。

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从25元/人/年调整到39元/人/年,而且全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不用参保群众另外缴纳一分钱。

待遇标准进一步向重症患者倾斜

2016年起,宜昌市大病医保起付线从8000元调到12000元,报销标准每个档次则调高5个百分点,花的钱越多,报的比例越高,年度最高赔付限额达到40万元。

取消参加低保残疾人住院报销起付线

并确保其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两类人群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在70%以上,不设限额。

生育保险

进一步提高了生育医疗报销定额

将顺产、难产、剖宫产的包干标准分别由原2300元、2500元、3300元提高到3000元、3300元和4000元。

将以前对晚育政策性奖励的30天产假扩大到所有参保职工,实行普惠

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职工顺产的,享受12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享受143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及生育津贴。

将之前以职工生育当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严重慢性病可申请门诊治疗

病种:

宜昌市纳入严重慢性病门诊管理的病种有24种,其中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是居民医保独有,其他23种是:

恶性肿瘤保守治疗、高血压(极高危)、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结核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等19种普通慢性病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友病输血或注射凝血因子治疗等4种特殊慢性病。

申办流程:

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报资料(每年5月、11月)→→医疗机构初审→→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持社保卡到申请的医疗机构查询评审结果,通过者享受待遇(每年7月1日、1月1日之后)。

申办时需备齐以下资料: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病历等)及所申办病种近半年的诊治资料。

待遇标准:

序号疾病种类月定额标准
1恶性肿瘤保守治疗408
2高血压(极高危)228
3糖尿病264
4系统性红斑狼疮264
5再生障碍性贫血264
6重性精神病360
7血友病400
8帕金森病264
9帕金森综合症264
10类风湿关节炎264
11脑血管病致瘫(半年)240
12慢性阻塞性肺病204
13肺源性心脏病144
14慢性心功能不全204
15系统性硬化病264
16干燥综合征264
17结核病(初6复8)200
18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一年)300
19肝硬化200
20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特殊慢性病
21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特殊慢性病
22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特殊慢性病
2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特殊慢性病
24血友病输血或注射凝血因子治疗特殊慢性病

备注:特殊慢性病的月门诊医疗费据实按规定报销。

异地就医

宜昌市以下三种情况(居民为前两种)在外地住院可以报销:

异地急诊急救的

参保人员在外地突发疾病,因病情紧急、危及生命需要就地急诊急救的,但需7日内向市医保局报告。

办理了转诊手续的

参保人员患有疑难疾病,经本统筹区内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后,确定转往外地诊疗的。

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科室有:宜昌市中心医院全部科室;宜昌市一医院全部科室;宜昌市二医院限肿瘤放化疗科、皮肤、普外、重症医学、泌尿外科、肛肠科、肾病内科;宜昌市三医院限肝病科、结核科;宜昌市中医院限中西医结合肛肠科、烧伤科、心血管内科、眼科;三峡大学仁和医院限骨科、妇产科、眼科、心血管内科、儿科;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限肝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血液科、肿瘤科;宜昌市优抚医院限精神病科;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限产科、儿科、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宫颈病防治专科。

退休后常住外地且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

其所患疾病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可在其事先选择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流畅:

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的,流程如下:

在市医保局异地住院费审核窗口办理湖北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登入,即可直接持卡入院治疗,出院时结清个人承担部分,统筹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在省内非联网医院和省外就医的,流程如下:

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终结时,凭转外就医审核手续、本人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到市医保局异地住院费审核窗口审核报销。

报销比例:

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负担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减半。

职工医保住院费如何结算

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进入基本医保,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为12万;

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大额支付封顶线为35万。

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限额为8万元。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基本医保

大额医保

甲类乙类床位费
三级医院85%70%25元

基本医保各项报销比例的90%

二级医院88%70%20元
一级医院90%70%15元
居民医保住院费如何结算

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8万。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000元部分,进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为40万。

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报销比例为:

医疗机构等级起付线甲类乙类
一级100元80%70%
二级300/150元(二次及以上)70%60%
三级500/250元(二次及以上)60%50%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

12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3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报销65%;

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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