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退养老金上涨或超10% 今年实现十连涨

|来源:新高考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涨至少10%,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合并。记者16日从全省人社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已经着手开始上调今年的养老金,青岛市的养老金今年将实现十连涨,目前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2268元。记者还采访了解到,青岛市已经开始着手调研两种保险的合并,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整合已在东营、淄博等地展开,青岛、潍坊等也将在近期整合。

记者16日从全省人社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已经着手开始上调今年的养老金,青岛市的养老金今年将实现十连涨,目前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2268元。

,山东省将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开展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

,山东省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整合。

今年实现十连涨

对于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的消息,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具体的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今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涨幅不会比中央规定的10%低,可能还要高。”经过连续九年上涨,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平均已达2078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九,今年山东省在增加企业职工养老金方面的社保基金增支将达到100亿左右。

记者采访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的月人均退休金已经从20的787元,上涨到了2013年的2268元,已经是连续第九年持续上涨。养老金上涨后,岛城的退休金也达到了十连涨,至于上涨的幅度,青岛市人社局将根据山东省的要求制定落地政策。

灵活就业者社保基数申报下周结束

分社平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不申报的沿用上年度数据

记者1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下周一结束,市内三区需变更缴费基数比例档次的人员应及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进行申报。

据悉,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度缴费基数分为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申报的,将继续沿用原比例档次。

青岛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或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自助更改。

试点长期医疗护理

据介绍,目前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即医疗专护),在青岛已开始实施,青岛从医疗保险基金当中调出部分资金,财政补充一部分,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服务于那些长期的病号。这些人长期住院,不是治疗,只是维持护理,但在大医院占据不少医疗资源,而且花费不菲。而建立医护保险制度后,可以把这些人安排到社区医院等小的医疗机构,护理水平和大的医院没有区别,但护理费用便降下来了。

根据规划,在青岛已经启动的基础上,山东省选择潍坊、东营、日照在进行试点。记者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参保人在享受居家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青岛的这些前期运行的经验,都将在全省推广试点。

岛城三大类人员可申请医疗专护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从2012年7月起,启动了长期医疗护理制度,三大类情况下可申请,一类是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二类是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第三类情况可申请医疗专护的包括: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城镇居民也将享大病保险

在整合的同时,从2013年开始在新农合实施的大病保险,也将在城镇居民中推开。“确立以额度报销为基础,兼顾新农合原来20个病种的报销制度,来建立起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相关的整合已在东营、淄博等地展开,青岛、潍坊等也将在近期整合。

青岛市已经完成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今年山东省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将全面完成整合工作,基本实现市级统筹,此项工作青岛市有关部门已经在调研中。整合后的参保范围为在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规划,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市统收统支、统一管理。

支付限额8倍于人均可支配收入

各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差额不低于1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此外还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对连续参保的,在医疗保险待遇上给予照顾。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7.2万元,该标准是从2012年10月起实施,当年度使用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567元,也就是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可支配收入的6倍,这也是新医改施行以来的要求标准,新政实施该标准将达到8倍。

城镇大病救助将扩大范围

由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归属于不同部门管理,城镇医保的大病医疗救助无法覆盖农村居民,保险整合后,不仅70余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可继续享受政策,430余万名参合农民也将成为受益者。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在医保中完全不报销,救助时对所有患重大疾病的参保患者不分病种,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治疗必需的自费费用超过5万元的,超过部分按60%给予救助,救助额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城镇医保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中,重大疾病并不细分病种,只要病情严重且合理花费较高的,就能获得医疗救助。之所以不限定疾病种类,目的是让更多重病患者能享受救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记者16日从青岛市卫生局了解到,新农合已经实行大病保险制度近一年,20类病种范围内的400多个小病种纳入大病保险,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运作,符合条件的患者经过治疗后按常规报销,剩余的费用可在大病保险政策下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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