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基数,荆门市五险最低标准政策

|来源:新高考网

荆门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6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此次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据了解,我市2015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51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3元。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人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月人均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9个档次,分别按2015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分别为4752元、5544元、6312元、7104元、7896元、11856元、15816元、19752元、23688元。

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376元,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1896元,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188元,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1668元。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年缴费180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此次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据了解,我市2015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51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3元。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人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月人均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9个档次,分别按2015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分别为4752元、5544元、6312元、7104元、7896元、11856元、15816元、19752元、23688元。

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376元,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1896元,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188元,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1668元。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年缴费180元。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39474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3290
 10%
 329.00
 3948.00
 
5.5%
 180.95
 2171.40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8.00元/月

四、温馨提示

1、缴费时间:原则上一年一缴,从当年7月至第二年6月均可办理,但不能超过第二年6月30日(若遇双休,只能提前)。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限:可最长缴至2016年6月;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限:可最长缴至2017年6月。缴费后可通过人社局专网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2、缴费地点:①正常缴费人员直接到枝江市各农行营业网点缴费;②特殊人群(首次参保缴费的、中断缴费需补缴的、社保关系从异地转入后首次缴费的、从单位转出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后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枝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劳动保障大厦二楼)27号窗口核定后,持《核定单》到地税征收大厅缴费,缴费后无需返单。

3、按10%和按5.5%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区别:按10%缴费后,既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又可按缴费人的年龄按月划分个人账户;按5.5%缴费,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划分比例: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的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的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

4、医保费免缴对象及时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市就业局代为缴纳。

五、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我市所有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将从2013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了能顺利核定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码)到枝江市农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社保续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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