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包头户口迁入条件与手续详解

|来源:新高考网

办理条件

1、申报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2、申报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

3、申报离婚户口迁移;

4、申报居住直系亲属房屋(包括父母居住子女房、子女居住父母房或兄弟姐妹房)户口迁移;

5、申报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双亡等原因投靠扶养或供养关系亲属的户口迁移;

6、申报收养具有本市户的婴儿、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7、外市生源的我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择业或就业的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申报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需被投靠人房证、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单位原始档案、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户口簿、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2、申报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需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处需提供结婚证、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3、申报离婚户口迁移,需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户口簿、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4、申报居住直系亲属房屋(包括父母居住子女房、子女居住父母房或兄弟姐妹房)户口迁移,需房屋产权证、双方协议和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关系证明、户口簿、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5、申报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双亡等原因投靠扶养或供养关系亲属的户口迁移,需父母双亡、重残、重病、离婚、出国、出走、失踪等失去供养或抚养条件的证明、户口簿、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包头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包头市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路派出所

地址:青工南路8

电话:(0472)5240861

包头市幸福路派出所

地址:幸福路

电话:(0472)6995002

沼潭派出所

地址:金大地附近

电话:(0472)5962110

包头市户口办理地点及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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