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二)
4.充分释放有效需求新潜能。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扩大服务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完善促进消费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重点规划实施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五大领域重点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造整合提升,积极构建政府资产证券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资本运作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出口优势,巩固传统市场,开拓多元新兴市场,不断提升我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
5.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谋划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高标准构建支撑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形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省域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努力打造省会到设区市1小时交通圈,拓展出省铁路通道,加快形成覆盖全省、衔接紧密的铁路网。统筹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加快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不断完善公路网络结构。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港区开发,加快建设疏港物流大通道,深入实施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构建水陆、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制定实施地方航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航空枢纽、干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的机场网络,努力建设全省1小时空中交通圈。深化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构建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供应优化的现代能源体系,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加强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主要江河治理、水库枢纽、引调水、滩涂生态围垦、流域系统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和海洋河湖生态健康体系。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无线网络服务开放共享。切实加强农村交通、环保、信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后劲。
1.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编制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塑造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湾区基础设施互联、沿湾产业提升、湾区新城建设,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的战略支点、港产城融合的战略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港口物流、绿色石化、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编制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提升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都市区对全省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强都市区内部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各类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加快实现都市区通勤一体化。建立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引导都市区内部产业转移和园区合作共建,努力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进电信服务同城化、金融服务同城化。
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布局。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加强上下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监管,协同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生态经济,沿江布局以山水田园城镇为支撑的生态城镇体系,打造连接海洋经济区、都市区的生态廊道和开放合作通道。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滨海生态走廊,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核心区综合能级,发展壮大省域中心城市,推进设区市城区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特色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全面推进城乡建设转型,积极建设美丽、智慧、人文城乡。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的长效机制,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建成基本无违建省。持续深化“四边三化”,沿边沿线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复兴老城功能,挖掘众创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改造城中村,加强农房设计,建设“浙派民居”,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环境。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旅游元素,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退出或转让“三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
3.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努力建成文化强省。
深入推进*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工作,持续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传播网上正能量,加强网上内容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八八战略”研究,启动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大力实施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传承、文化礼堂建设、最美风尚培育、网络空间清朗、诚信建设“六大行动”,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落地生根。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文艺院校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浙江文化标志平台。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县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建设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
推动文艺繁荣兴旺。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学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七大工程”,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小镇等发展平台建设,建设好一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办好一批国家级文化节展。巩固提升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会展等新兴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4.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要求,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深度贯彻军事需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力量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军地两用、操作性强的具体项目为抓手,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整体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浙江民用产业优势,引进军工产业优质资源项目,推进重点产业“民参军”“军转民”。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社会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成果。
四、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谋划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1.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大力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完善河长制等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扬尘治理,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加强噪音、光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加大垃圾治理力度,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提升、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全省生态格局安全。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力度,确保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推进平原绿化、林相改造和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加快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建设“海上粮仓”,实现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控、治理和搬迁避让。建设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公园。
2.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乡公交覆盖率和城市公交分担率,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比例结构,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加大滩涂围填海造地力度,有效补充新增耕地,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持续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主动控制碳排放。
3.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生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的清洁更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大平台,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健全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打响“诗画浙江”品牌。发挥山水资源和环境优势,促进自然与人文融合、生态与产业对接,培育生态经济新业态。
4.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区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生态环境资产证券化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以水环境质量为基础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补偿力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关于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制度创新。
健全生态环境共同参与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和生态价值意识。
五、全面推进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大趋势,不断丰富开放内涵,继续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努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1.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顺应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新变化,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大平台作用,统筹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推进义新欧国际班列线路扩展延伸,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陆港城市。加快建设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杭州空港开放步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温台沿海区域建设若干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争当民企民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路先锋。
加快推进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外合作产业园,开展国际化招商,引进国际化人才,培育国际化企业,打造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
2.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形成以渠道、品牌、技术、质量、服务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以发展服务外包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扩量提质。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创新进口模式,大力培育进口平台,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能源产品、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瞄准国内市场热销的国际产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并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在浙中、浙西南地区适度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改组改造,探索民营企业以海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外商合资合作,支持省内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