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怎么写
问责条例怎么写?下面是关于问责条例全文以及内容解读,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实行“问责”的君王是汉宣帝刘询。他选拔了一大批能臣治士,不定期地巡视郡国,对政绩不突出或是平庸的官员实行责任追究。这种封建“问责制”大大提高了官吏的工作效率,以至于他们“所居民富,所去见恩”。史家班固赞曰:“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问责的史迹、效能及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为加强党的建设,*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令那些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今后日子难过了。纵有十壶酒,难浇心头忧,这些人要牢记的,唯有忠诚干净担当。那么实施“问责”的关键何在呢?无疑就一个字“问”。
问者,落实也。多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类似这方面的“规则”可以说各种规则不胜枚举,但总是法不责众,收效甚微。追根溯源,症结就出在“问”字上。即有责无问,问之无术,问之无果。常言道:“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问”就是“行”,立说立行,行之有效;“问”就是“较真”,说到做到,不放空炮;问就是兑现,板子要落在具体人的屁股上。
在问责这件事上,当前存在两个障碍。一是不能问。近年来,我党在党内管理方面采取了“惩防并举”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如何实现“有效监督”,还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重要问题。仅仅依靠党员干部依靠党项完成监督与问责,这是不可能的。二是不会问。有效的问责,首先取决于科学地界定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一个问题的出现,往往源于非常复杂的各种原因。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次要矛盾;哪些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哪些是次要矛盾的次要方面;谁该负领导责任,谁该负直接责任……如此等等,每一个环节的认定都需要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都需要严格准确的真凭实据,不能冤枉一个勤恳劳动的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尸位素餐的庸人。这个复杂的过程,并非轻而易举就能做到。
说到底,《问责条例》基本解决了“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要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以严厉问责的史迹行动昭告天下,取信于民。
《问责条例》内容解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月29日中国网)
在建党95周年即将到来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于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出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我党送给自己的一份生日礼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三严三实”如火如荼开展的当下,如何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问责,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一直是摆在我党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今,《问责条例》的出现,以党纪党规的形式,祭出了一记重拳。
这次公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名义审议通过的,相较于以前两办的发文,级别更高。单从这点,就足以说明,中央对于问责追责的重视。除此之外,这次的《问责条例》的主要对象是党组织,具体而言就是党委和纪委,其次才是对党员干部的问责。换言之,《问责条例》的问责既要问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要问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还要问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这样的问责全覆盖,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一张生动写真。
正是因为这次新出台的《问责条例》具备这些亮点,所以《问责条例》一经公布,就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之一。从媒体的报道程度以及网民的讨论热度来看,《问责条例》的颁布确实可以称得上一件大事。但是,《问责条例》毕竟还只是一则则条例,能否在现实的操作中迸发出预想的力量,还需制定相应的措施,打造一套“组合拳”作为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再严厉的问责条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作为支撑,那么问责不过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丝毫意义可言。当然,在有了《问责条例》之后,还需要在贯彻落实上下足功夫。因此,各地地方政府,各个机关单位,必须及时学习《问责条例》,并且在工作中身体力行的践行,尤其是党委和纪委,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此为其一。
其二,对《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问责条例》虽好,但是也不能指望条例一颁布,就能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各地免不了会出现抵触、扭曲条例等情况,对此,就有必要辅之以必要的监督,杜绝类似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监督机制的建立,不是一味地架屋叠床,而是综合运用现有的监督体制,进行有机地整合。
只有当《问责条例》的严格,遇到强有力地贯彻执行,再配上科学灵活的监督机制,才能打出一套完整的全面治党的“组合拳”。希望,在这套“组合拳”的作用下,能够唤醒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激发党的活力,永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