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芜湖大病救助政策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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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体报道了芜湖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微调。昨日,记者再次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项制度还有其它完善之处,为民谋福利,实现大病托底保障。
在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记者获悉,芜湖2012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大病医保。自那时起,所有参加芜湖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无需再重新缴费,即可自动享受大病医保。
这次的调整,主要是突破了原先的基本药品目录。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凡目录内的药品,分段报销比例为50%-80%。而目录外的全自费药品,从之前的不予报销,变为报销比例也能达到50%。举例来说,在很多肿瘤治疗中,需要用到费用相对较高的靶向药物。现在,患者只需提供相关的基因检测报告,即可报销一定的靶向药物费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病医保只报销院内产生的费用,患者在院外、甚至外地购买的药品,医保中心是不予承认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医生与药商合谋,获取非法利润。
最后一点是,控制个人医疗费用,将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具体的比例,各家医院不同,是根据其前三年的整体自费水平确定的。如此,督促协议机构按需治疗,避免大处方,有效保障参保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