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征兵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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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2017年征兵优待政策

昨天举行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警备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对于起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完成学业且一年内被广州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办理入户广州手续。

在完善优待安置政策方面,《意见》还明确,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学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参照广州市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同时,根据辖区内各高校所征兵员(从高校入伍的新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照不低于10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征兵工作经费预算。

《意见》规定,各区人民政府要按上级文件要求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安置岗位。同时,还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

而在从严依法征兵方面,《意见》中明确,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市、区兵役机关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街(镇)及公安、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应征公民入伍后拒服兵役且经教育不改,被部队作思想退兵或者除名的,由民政部门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停止发放优待金;由区兵役机关按照拒绝、逃避兵役的有关规定处以相当于所在区1名义务兵两年优待金的罚款,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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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发表《广州市征兵动员公开信》,号召全市适龄青年朋友,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参军。最近,广州市征兵体检工作陆续展开,来自全市各高校、街(镇)的万名青年走进体检站,接受祖国的挑选。记者在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各区的体检工作正陆续展开。截至8月12日,全市男性青年网上报名人数34369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1.4%,其中大学生网上报名11934人,经过街(镇)初检后上站体检9112人,合格2021人。女性青年初选446人,其中大学生417人,初检合格人数232人。目前,女性青年报名已截止,男性大学生仍然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

军队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对兵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今年,广东省下达广州市大学生比例比去年增加了七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青年要达到总任务数的近6成。

为鼓励高学历青年报名参军,8月份,广州市政府和广州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涉及大学生的有两项优惠措施:一是起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生,包括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退役完成学业毕业,且一年内被广州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入户广州,以前(含)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各类大学生按原有政策执行;二是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学生,包括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以及退役后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均可享受广州市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升学手续。应征公民入伍后拒服兵役且经教育不改,被部队作思想退兵或者除名的,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停止发放优待金,并处以相当于所在区1名义务兵两年优待金的罚款,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

为纯正征兵风气,保证新兵质量,夯实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一流军队的兵员基础,广州市征兵办健全了征兵工作机构,严格了程序步骤,明确了公开公示内容和办法,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查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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