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管改革最新消息,湖南城管改革方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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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7月28日讯 推动地方立法,化解城管执法尴尬;优先采用文明执法措施,推进城管文明执法……今天,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将迎来重大改革。
目前,我省城市发展已进入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的阶段,近年来一些城市暴露出管理理念滞后、法规不健全、体制不顺、管理方式简单、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方案》明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市县层面,市、县及设区城市的市辖区综合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
根据《方案》,我省将推动地方立法,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并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标准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执法联动协作等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今后城管协管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对违反有关执法规定的执法人员,将严肃查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