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多地参保到哪领退休金?参保人选退休地分4种情况

|来源:新高考网

  养老保险多地参保到哪领退休金?参保人选退休地分4种情况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实施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转换,目前深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中劳务工超过650万人,成为新政实施后深圳受益最大的群体。近日有不少劳务工询问:“多地打工、多地参保到哪领退休金?”编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4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此外,深圳市还扩大“延缴延退”范围,符合条件的异地劳务工可以在深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

多地参保到哪领退休金?可根据参保情况选退休地

  “多地打工、多地参保到哪领退休金?”“劳务工具备什么条件可在深圳养老?”编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四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

  第一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有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

  第二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养老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将该参保地作为退休所在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

  第三种情况是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但是他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又不满10年,就要将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据社保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一名湖南籍的劳务工,在湖南老家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深圳打工参保满10年,之后又到浙江打工参保5年,那么他可以选择深圳作为退休地,领取养老金。”

  第四种情况是到多地打短工,每处参保的时间累计都不超过10年,这种情况最后由户籍地“兜底”,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

  以前是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籍劳务工,才能在深“延缴延退”(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深圳市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后,“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按照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本市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深圳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保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一名外省籍劳务工到60岁时,在深圳已经参加13年的养老保险,他可以在深圳继续缴纳2年的养老保险直至交满15年,等62岁的时候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暂不转入养老保险不影响待遇

  劳务工张先生刚刚来到深圳工作,并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他说:“我在建筑行业工作,全国各地到处跑,可能在深圳也就工作几年,就得去别的地方。我现在还年轻,还没有想好将来会在哪里退休的事情。所以,我如果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不把以前在内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将来是否会影响我的养老待遇?”对此,社保工作人员说,张先生这种就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参保人,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他说:“转保手续目前只是对权益的一种确认,最终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选择了退休地以后,这种养老权益才能够兑现。所以参保人现在不办理转保手续,并不会对他以后的养老待遇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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