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上调城乡居保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城乡非从业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障。去年8月份,保亭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全面并轨后,村民与城镇非从业人员享受到了同等的养老待遇。今年,保亭结合实际,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去年的120元提高到了145元,让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保亭县农保局消息,今年保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于4月1日起推开。为确保今年的缴费工作顺利开展,从一季度开始,县农保局已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宣传和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据统计,一季度县农保局共向各乡镇、农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22200份,张贴参保缴费海报1516张,悬挂横额190条,发放参保续保缴费通知宣传单6250张,通过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对参保缴费工作的知晓率,为顺利开展城乡居保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入4月份我们就开始动员群众开始缴费,动员参保,确保我们今年任务参保率能够达到95%以上。”据县农保局局长许健介绍,今年,保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44165人次,其中城镇居民3624人次,农村居民40541人次。今年保亭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原有的最低档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提高到了145元,这一变化将有效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同时也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
“老有所养”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中国梦”。城乡居保一体化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具有重要意义。去年8月份起,保亭积极贯彻落实《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保留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将缴费标准、待遇、发放条件等实行统一标准,让更多群众受益。
据统计,去年全县城乡居保参保人数为51676人,参保率达95.2%;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应发放养老金的有7961人,发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