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最新方案解读
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021年焦作养老金上调政策暂未公布,小编整理了关于2020年焦作养老金上调的政策方案,读者可以参考2020年的政策
不上班的人士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可以通过这几个途径来办理
第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不上班的人士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是街道社保服务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基本资料,到社保服务机构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申请单,然后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开户,然后将代扣代缴协议交给社保窗口后,养老保险的开户就算完成,以后只需每月到在代扣代缴的银行卡上存足足够的代扣代缴资金就可以了。
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般可采取按月缴费和年度缴费的方式,根据当地统计局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可以在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在300、100、60%三个缴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缴费,每年可以选择一次。缴费标准一旦选择以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变更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8号文件精神,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而设立的。按照制度的设计,主要的参保对象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他城乡居民,也比较适合不上班的人士办理。其办理方式也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是街道社保服务机构的社保窗口办理。缴费分为12个缴费档次,各地在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有的为10个档次,有的为8个档次,变化最大的就是最高缴费标准不同,有的最高年度缴费标准只有2000元,最高的地方可以每年缴费6000元,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选择。根据不同缴费标准,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集体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20〕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20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