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家公务员报名确认须知
2015国家公务员广西考区报名确认须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广西考区报名确认须知
各位考生:
为使您能顺利完成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广西考区报名确认,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确认时间
11月2日 9:00 — 11月7日 16:00
二、报名确认要求
(一)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8KB以上,30KB以下),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本次报名确认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次考试费,不设现场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科43元。
(三)变更考试地点的考生(指从外省改为在广西参加考试),需提前下载并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于11月5日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需先在网上完成报名确认和网上支付。请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携带《减免报考费用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28日到我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时间:8:00 — 12:00 14:30 — 17:30
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 广西就业大厦5楼509室
电话:0771-5505211
考生须考前周知的新增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七)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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