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官方出台文件

|来源:新高考网

官方出台文件,基层公务员涨工资不再是谣言

  这两天,一则关于“公务员要涨工资”的消息再次引发大家的关注。与之前多次的“捕风捉影”不同的是,这次的消息可是实打实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中明确提出,“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网友感叹,涨工资不再是谣言,这下基层干部有盼头了。

观察:“铁饭碗”热度不在?

  一直以来,在人们心目中,公务员岗位都是一个“香饽饽”,无论在中央还是地方,公务员都是“好工作”“铁饭碗”的代名词。

  然而,近日,人社部公布一则信息显示,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共有140.9万人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核,这一数字创5年来最低。同样,近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大幕降下,成功报名仅26629人,这相对于前几年五六万的报名人数下降了一半多。在报名人数锐减的情况下,度京考“炮灰”几率大为减少,有望成为近年来“最好考”的一次。

媒体惊叹:国考降温。

  深受追崇的“铁饭碗”热度真的不在了?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近年来,“国考热”持续升温,甚至出现“千人报考一个职位”的现象,有数据显示,国家公务员报名人数,20年间涨了300多倍。的“史上最难就业季”、的“更难就业季”更是让大学生对公务员身份趋之若鹜。

  再看今年,尽管报名通过人数创5年来最低,但“国考大军”面临的仍将是64∶1的激烈竞争。所以说,工作相对轻松、稳定的公务员依然是很多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首选。至于今年的人数下降,人社部官员表示,今年,公务员招考职位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注重报名的诚信机制建设,使报考者更趋于理性,盲目报考或不诚信报考者都被清理出界,是今年国考人数稳步下降的主因。

呼吁:理性看待公务员涨工资

  话题回到公务员的工资问题。生活中,我们身边经常听到一些基层公务身份的亲朋好友们发出这样的声音:“日子没法过了”、“压力太大,挣得太少”。可是,目前的怪相是,只要公务员“哭穷”,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吐槽”和“炮轰”。那么,基层公务员的真实生存状态究竟是怎样的?

  一名河北某地级市副科级干部徐某告诉记者,2800是他每个月全部的收入,没有任何“其他”。徐某说,以目前的收入水平,不少年轻公务员都有跳槽的想法,平时同学聚会一比较,跟在企业的同学差距太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强度与收入水平不成正比,年轻公务员还要娶妻生子买房子,不啃老都难。

  山东某地级市的一名乡镇干部高某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每月到手收入2500左右,尤其乡镇一级,一些强度较大的工作岗位,待遇明显跟不上,再加上要娶妻生子,赡养父母,确实有些艰难。

  尤其“八项规定”以来,那些所谓的“福利”也变少了。

  “以前还指望着过节发个购物卡,洗发水什么的,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毕业后考取了北京某区公务员的张某告诉记者。

  从这次中央提出的“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来看,基层公务员“工资低、压力大、晋升空间小”的声音已经受到中央的重视。

  其实,对于公务员工资该不该涨,大家大可不必如此纠结。且对基层公务员来说,在收入透明的前提下,很多普通的基层服务岗位,不是什么高收入职业,适当提高待遇势在必行。当然,公务员们也要摆正自身位置,常怀“为人民服务”之心,劳有所获,无可厚非。

专家:基层干部薪酬适度上涨绝不是“齐步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谈到,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是大势所趋,但待遇上涨绝不是“齐步走”,未来仍需构建公务员薪酬变化的长效机制。

  汪玉凯认为,公务员的薪酬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合理适度地上涨,是各国公务员薪酬制度通行的做法。为何我国公务员薪酬调整很难?主要还是受到社会对公务员薪酬的认知的影响,老百姓仍旧觉得公务员的薪酬相对于社会其他职位收入较高,而且稳定,其福利待遇也较为丰富。因此,提高公务员薪酬容易造成社会舆论的不平衡。汪玉凯指出,在我国不少地区,公务员薪酬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调整,这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很多国家对于公务员薪酬的调整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且较为详尽,我国公务员薪酬调整的机制现在仍在完善阶段。

  就“公务员的薪酬该如何涨”这一问题,汪玉凯向记者谈到,首先,《指导意见》提出要“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这一举措是及时和正确的,但是这一措施只能暂时解决基层公务员生活水平提高的“燃眉之急”,未来我国仍需加强对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完善和法律保障工作,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公务员薪酬合理的调整,构建公务员薪酬调整的长效机制。其次,对于公务员队伍当中哪些人最应该涨工资,哪些人暂时不涨,这取决于我们公务员考核的机制,由这一机制所产生的结果来决定到底那些人的薪酬该上升。可以明确是,公务员工资上涨绝不是“齐步走”,吃大锅饭。

资料:公务员工资变革

建国后公务员工资历经四次大改革: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

  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方向明确。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中指出,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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