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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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负责全国(全省)模范(先进)军转干部、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8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4名、省外国专家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省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省外国专家局副局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3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5名)。

五、直属行政机构

福建省外国专家局为省公务员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全省引进海外智力的政策、法规,编制全省引进海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项目和引进海外智力专项经费,负责全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示范单位)的评审和管理;综合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承担有关海外智力引进的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引进海外智力中介组织,牵头负责国家级外国专家友谊奖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引进海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省公务员局职责中涉及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是: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公务员局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

(三)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由省公务员局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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