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电力体制改革6大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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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今天发布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从输配电价、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等重点领域进行了部署,明确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将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这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其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也被市场视作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司长梁昌新表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社会资本及其他企业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个人也可以成立售电公司。第二是售电准入不搞行政审批,社会比较关注的售电公司牌照问题,文件也明确了不搞行政许可的方式,而是建立“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的准入制度;第三是建立保底服务制度,拥有输电网、配电网的电力企业,承担其供电营业区内,保底供电服务,确保居民、农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用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先知先觉的资本已在全国各地成立了上百家售电公司,其中,山东、湖南、贵州、宁夏等省份的售电公司数量较多,其中不乏多家上市公司抢先布局。此外,交叉补贴对于电价的形成影响颇多,对部分类别用户过高的补贴不利于引导用户合理消费和公平负担。

对此,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表示,全世界市场经济国家,居民电价都是高于其他工商业用电的。我们国家是城市补农村,工商业补其他行业。通过价格改革,理清交叉补贴,把工商业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居民这块儿暂时不动。涉及到居民这块儿的电价,第一步,要先把暗补变明补。要明确告诉一度电力究竟补了多少钱,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一个基础。

电改配套文件释放红利电力股成追捧对象

昨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公布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具体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这其中,售电侧开放最为各方关注,也被认为是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

民生证券认为,对电力公司而言,内生性增长空间受限,国企改革大潮中的资产注入将提供较大外延式成长空间,增厚电力公司业绩。对发电集团而言,将集团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提高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兑现之前所做承诺会是大概率事件。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电力企业效益相对较好,集团整体上市和民营资产参与意愿较强,预计将率先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银河证券认为,根据混改文件的要求,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并创造条件实现整体上市。根据集团总资产和上市公司总资产水平测算,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五大发电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分别为42%、56%、48%、57%、28%,国家电投资产证券化水平最低,旗下上市公司市值弹性最大。

A股市场上,电力改革概念股有宝新能源、彬电国际、内蒙华电、岷江水电、漳泽电力、闽东电力、京能电力、大唐发电、中材节能、吉电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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