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省养殖补贴政策,重庆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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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省养殖补贴政策,重庆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菜篮子”畜产品生产扶持项目。2012年,我市“菜篮子”畜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安排100万元发展家禽。在黔江、璧山、合川、江津等地发展4个标准化肉鸡、蛋鸡养殖场。每场补助25万元。

二是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2012年,我市安排300万元,创建了12个肉鸡蛋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每场补助25万元。

三是渝府办发〔2013〕104号文件。2013年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种鸭场给予一次性生产维持性补贴:存栏种鸡或种鸭2000―5000只,补助5万元;5001―10000只,补助10万元;10001―20000只,补助15万元;20001―50000只,补助40万元;50001―100000只,补助100万元;100001只以上,补助120万元。5月31日前收储鸡肉和鸭肉5000吨,存储期限为3个月。市财政局对承储企业收储鸡肉、鸭肉的存储保管费用与流动资金利息实行定额包干补贴。鸡肉和鸭肉在3个月存储期内给予定额补贴1000元/吨。

扶持规模养殖基地。市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特色效益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资金,对生猪和家禽养殖业给予倾斜支持,用于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大户改造设施设备、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健康养殖水平。中小规模的养殖场和农户,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扶持政策。

四是促进家禽产品销售与消费。对运输进入重庆的活禽,要全面进行检疫检验。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市内家禽的流通、调运和销售,各区县(自治县)不得设置障碍和封锁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加强检疫、检验、消毒和市场管理,推行活禽定点屠宰或隔离宰杀。积极推行加工包装家禽产品替代活禽上市,保障禽类产品有效供给。全市各级政府要组织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集体单位,向符合资质的家禽加工企业采购冰鲜禽肉、禽蛋等产品,扩大加工消费。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普及家禽及其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消除公众疑虑,尽快恢复市场消费信心。

强化金融养殖业保险支持。对参保养殖场、农户遭受的损失,保险机构要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家禽保险禽流感责任理赔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13〕337号)要求,加强理赔宣传,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效率,做好理赔服务。全市各级金融机构要增加对生猪、家禽规模养殖以及加工、流通企业的贷款支持,各区县(自治县)财政要酌情安排养殖业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克服困难。

严格落实责任。市农委负责种猪种禽保护和有关养殖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并负责收储的生猪、活鸡、活鸭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强化疫病防控,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市商委负责指导存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储。市工商局负责畜禽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拨付资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和家禽保种、畜禽产品收储工作。有关国有企业要主动承担畜禽产品收储任务,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指导性任务收储猪肉2000吨、鸡肉和鸭肉500吨,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指导性任务收储猪肉1000吨、鸡肉和鸭肉500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畜禽产品收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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