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阳江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阳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市政府意见,《方案》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行文印发。
《方案》规定,补贴原则采取“鼓励提前淘汰、加强管理并举”的方式,对规定期限内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给予适当补贴。按照车辆使用年限,鼓励距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含1年)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不同车型将普通“黄标车”分成十类,一般报废机动车最低可补贴3600元,最高可补贴13500元,而公交车、校车“黄标车”提前淘汰最高可奖励补贴60000元。“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时间从9月2日起,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以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收据》为准。
据了解,阳江市共有“黄标车”16713辆,到2017年底要基本完成淘汰任务。根据广东省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今年阳江市要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863辆,前8个月已完成淘汰“黄标车”3797辆。阳江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应完成3095辆,占淘汰车辆总量比例较大,但如今时间过半,只有1515辆营运“黄标车”接受淘汰,任务艰巨。
《方案》还规定,阳江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财政、公安、交通、教育、商务等部门在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要设立联合窗口,对本辖区内报废高污染“黄标车”进行审验,并确定补贴额度和资金发放。根据主要职责分工要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查验车辆的环保标志、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等;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本市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等;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车辆的补贴标准,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等;商务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黄标车”淘汰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营运许可证的注销;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校车“黄标车”,组织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情况。
据悉,“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www.vecc-mep.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