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 上下班制度通知【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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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制定了错时上下班制度,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通知吧!

 关于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

上下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省、市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试行)。现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

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后,上下班时间统一调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实施时间

自12月12日(星期一)起实行错时上下班,请各单位及时公示告知,请各窗口单位公示告知一周后再执行。

三、实施范围

(一)全区所有党政机关(包括区属各单位、工业园区、乡、街道)、群团组织;

(二)全区除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外的全民事业单位同步实施;

(三)公安(交警)、路政、城管、安监、消防、救援、救助、应急等执法和社会综治等执勤部门原则上按各单位原有办法执勤;

(四)乡(街道)(中心城区三个街道除外)各村(社区)(居)委会可参照实施。

(五)鼓励企业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错时上下班制度是区委、区政府从顺应群众呼声、合理利用资源、缓解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优化便民服务出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后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报纸、电视、微信、微博、广播等),积极宣传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各单位要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尽快适应错时上下班的新要求;窗口单位必须在醒目窗口公开告知错时上下班的具体时间,引导企业与人民群众按新的作息时间办事。

(三)加强工作衔接。全区各单位要根据错时上下班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本系统日常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确保各方面工作不受影响,有序推进。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值班制度,延长值班时间,完善值班与应急办法,确保经济社会各领域高效有序运行。

(五)务求工作实效。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以更好的风貌、更有力的举措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严肃工作纪律,由区纪委牵头,区督查室共同参与,加强对错时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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