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购政策对房价的影响

|来源:新高考网

限购的内容是什么?

一、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精简解读

本地人:

1.无房子:可以买,无需社保证明,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商贷最低3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商贷最低40%;

2.有一套房子:可以买第二套,但公积金贷款、商贷首付要40%;不能贷款买第三套及以上(必须全款)。

外地人:

1.没房子没社保:不能买,注意是和社保挂钩,有纳税证明也不行,临时抱佛脚,补办补缴的也不行!

2.没房子有连续12月社保(必须在青岛投保):可以买一套。

3.有一套及以上房子:不能买。

此次青岛限购政策的特点

1、高新区和黄岛(包括原胶南)都一并纳入限购范围,这出乎很多开发商和中介的预料,不过,这是非常必要的,这些日子以来,凡是在黄岛区以及原胶南和高新区看房子的人,都应该很清楚,房价涨幅比市内传统城区还要高。

2,政策重点是对外地购房者尤其是炒房客进行最严厉的限制,外地购房者限购一套,而且还必须满足这个条件: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以上,而且补交补办的不算,其他情况均不可。

3、此次限购,对本地户籍家庭(六区四市)进行了保护,本地户籍家庭购房不受套数限制,公积金和商贷的首付比例有所提高(和目前各开发商执行的实际首付比例其实差不多),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需要全款,这在事实上起到了本市居民限购两套的效果,通过降低杠杆打击炒房需求,而且防止误伤真正的改善需求。

4、与上次限购政策相比,本次限购政策发布部门之多,比较罕见,可见决心和力度,同时本次限购政策涉及了贷款方面,是联合金融机构的系统性调控,最后的时间规定明日正式实施,没有结束日期。

虽然自去年年末以来,全国一、二线重点城市普遍出台了楼市调控措施,但不少城市的房价和成交量仍持续走高。为此,部分城市在近期开始加码调控,意图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3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从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区(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实际上,这已经是南京6个月内,第三次加大对楼市的调控力度。去年9月25日,南京重启限购,一个月后,南京又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且包含离异人士;二套房首付也提至八成。而在最新的限购政策执行后,南京本地家庭将全面限购第三套住房,非南京居民限购的范围也有所扩大。

同日,青岛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实施,该通知宣布自即日起,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通知指出,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同时,通知规定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此外,除了热点一、二线城市外,限购还蔓延至三、四线城市。3月14日,赣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赣州中心城区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对于外地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看,这些政策对市场会有一定影响,且预计部分热点城市的调控政策会继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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