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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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购房有哪些新的政策呢?想必您还不是非常的了解!下面是新高考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苏州购房政策2017,欢迎阅读参考!~

苏州购房政策2017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三、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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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住房公积金限购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政策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等同于外地户口。

苏州限购房政策实施细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