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考加分政策汇总【全文】

|来源:新高考网

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分外敏感的话题,“提高一分,超过百人”是一句曾出现在高三教室墙上的标语。

日前,多地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

已公布省市:北京、天津、黑龙江、重庆、内蒙古、安徽、宁夏、广东、青海

政策:保留对弱势群体照顾性加分

对于“高考加分”政策:

叫好派

“一些竞赛类的加分项目可以进行适当保留,因为这些项目的存在可以减少一些优秀学生高考时的‘失误率’”;

唱衰派

“有些同学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加5分或者10分,虽然看起来可能不多,但在高考那么激烈的环境下,我觉得对大部分考生是不公平的。”

在的高招工作规定中,教育部明确,取消全国性鼓励加分项目,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加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全国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加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等。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谈松华解释,今后的加分政策简单概括就是“少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奖励性加分会越来越少,如艺术加分、体育特长加分,现在慢慢都没有了。因为这种要求对农村地区不太公平,农村学生缺乏这些条件;但保留了对弱势群体的照顾性加分,如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的加分,这是需要特殊关照的群体。

各地高考加分政策

北京

北京市《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提出,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仍是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天津

(1)2017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2)烈士子女,增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黑龙江

黑龙江共有十大类人群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主要有: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同样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针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7)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8)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黑龙江省还对立功军人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了照顾政策。

重庆

根据重庆的规定,2017年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两项加分照顾政策将取消,与此同时,“乡村”户口在录取时将享受国家和重庆市的一些照顾政策。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高考前,重庆规定: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并在政策中提出,2017年起考生不再享受这两类加分。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改革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从2018年开始,大幅减少加分项目,取消特长生、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几项加分资格。逐步要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内蒙古规定,2017年只有少数民族加分这一项可以与其他加分项目的分值累加。根据规定,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安徽

全国性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有: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具体为:“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

经教育部审定,安徽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2017年高考政策加分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考生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所在报名点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宁夏

宁夏2017年加分政策与前两年保持一致,分为鼓励性和扶持性两大类。

根据教育部规定统一制定的加分项目有:

(1)一些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在全国性重要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增加5分提供档案的鼓励性加分。

(2)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予以增加10到20分提供档案的扶持性加分。

(3)回族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

具有“宁夏特色”的加分项目是:对于“户籍在宁夏南部山区八县的考生、山区学校实际就读的考生,以及由山区移民到川区的学生6年内报名参加高考的”予以10到30分的政策性加分提供档案。但这项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宁夏区内普通高校。

广东

(1)2017年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5分;

(3)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青海

(1)青海2017年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起,每年递减2分;

(2)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3)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增加10分。其中,在玉树、果洛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4)烈士子女,增加2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落实追责制度保证公平公正

和所有政策一样,理解其出发点的民众表示赞成,但担心加分能否保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这是各地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河南,为了保证分数加在该加分的考生身上,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倒查追责。

河南省招办副主任刘刚指出,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和落实加分资格考生信息公示检查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和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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