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新政策
重磅消息!重磅消息!重磅消息!听说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已经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了哦,你了解了吗?以下是新高考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总积分达到80分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二、实行区域
本办法适用于居住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三、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每年集中办理1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分值表
18周岁至35周岁,30分;36周岁至45周岁,20分;46周岁至50周岁,10分。
本科学历,50分;大专(高职)学历,30分;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历,10分。
温馨提示:
1、《浙江省居住证》的办理条件要缴纳一年社保以上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自主创业或者连续就读,社保一定要持续缴纳一年,不能中断哦,中断要重新计算。
2、积分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我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所以分值越高越好,建议各位申请人一定把分值提高,尽可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达到条件,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每年都有固定的人数,分值低的话有可能也会排到第二年哦!)
3、流动人口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照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评分。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4、积分落户申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确定,一经确定,在落户前不得随意变更。
5、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证核实,15个工作日内根据核查情况,答复当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好处
1、可以让子女享受先进的教学教育资源;
2、可以享受杭州基础服务;
3、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外地户口买房要缴纳社保2年)
4、获得摇号和买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