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及落户政策条件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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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长沈晓明调研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要求海口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招才、引才中做好房子的文章。

省长一席话,是否意味着海口为招贤纳才,而在人才引进方面会单独出台与房子相关的政策?

据了解,自海口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人才落户新政半年以来,已有795名各类人才落户海口。

那么,按照现行政策:

外来人才落户海口的条件是什么?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地居民均可在海口落户:

■55周岁以下,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5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

■55周岁以下,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以上;

■普通全日制“985”或“211”大学应届毕业生;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与海口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40周岁以下,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与海口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高层次人才落户需提供什么材料?

符合《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在海口申请落户,除了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应材料:

■本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要提交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需提交学位证书;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需提交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需提交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需提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需提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

创业类人才落户需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创业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海口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除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

■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需提交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需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

3、市公安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5个工作日办结;

4、对经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乡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乡村派出所,由乡村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外来人才的配偶和子女能否随迁?

引进人才申请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的合法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公安户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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