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改革最详细方案,武警改革最新消息(三)

|来源:新高考网
谓是力度空前、涉及面非常广泛。

毫无疑问,各警种改革具体方案一直都是大家期待的焦点,方案最终公布解答了先前多数人的疑惑,也让外界关于武警部队深化改革的一些不实猜测画上了休止符。

通俗描述这次大刀阔斧的改革,那就是??从此以后,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改革之后,过去那种军警民难以区分清楚的情形将彻底成为历史。

先前武警部队有一部分是警察武装部队,而也有部分是军人性质,存在分工不清的问题,不利于集中统一发挥作用。《兵役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剥离不必要的社会管理职能,退出与战斗力生成相悖的市场竞争领域,从根本上理清军、警、民关系,确保执法环境中不再出现军警民不分的问题,有利于增加其“军”的属性,贯彻“多能一体有效维稳”战略要求,发挥好其改革发展稳定的“压舱石”作用。这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求。

很显然,这次武警部队改革是一场革命性变革,不是部分体制的优化,而是整个体系的重树。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等全部退出现役,可以说这是上个世纪100万大裁军之后,少有的一次集体退出现役的情况,力度之大可想而知。

可以肯定的是全面理顺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的武警部队,必然会在履行职能使命上发挥更大作用。改革完成之后,武警部队在国家武装力量体系之中的职能使命,将更加清晰聚焦,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武装部队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在执勤、处突、反恐怖、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战争状态下,武警部队也将能更好地与解放军、民兵等一起作战,更好地展现人民战争威力。

国防与军队改革深入进行,新的军队领导体制与指挥体制已经构建完毕,作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武警部队虽然不属于军队序列,但必然也要有全新体制与之相适应。武警部队体制改革,与前期进行的军队改革是一脉相承的,属于国家武装力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更利于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统一领导指挥,更利于将其融入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大体系。

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这也是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理清军地关系的实际举措,对于军民融合建设也是大的推动。

应该说,此次武警部队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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