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发放说明及领取标准新规定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那么,乌鲁木齐应该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呢?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乌鲁木齐市关于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乌鲁木齐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原配夫妻: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明;
3、孩子准生证;
4、出生证;
5、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
6、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离婚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丧偶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丧偶的证明。
再婚对象: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3、结婚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奖励金的政策解答;
一、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保健费的问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规定:城镇居民领取《光荣证》的家庭,可自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
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了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自
治区兑现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实施方案》(新人口发
〔2010〕93号)中规定:城镇无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关停破产以及改制企业的下岗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对已领取了一次性2000元的对象,按3000元标准补足差额。
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
《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办法》(新人口发〔2009〕14号)中规定按《条例》规定农牧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