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汕尾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出台相关金融扶持政策情况。据悉,汕尾市出实招补金融短板,切实优化金融生态,在全省率先上线省“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及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出台《汕尾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形成广覆盖、多层次、低门槛的金融服务网络,进一步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今年以来,汕尾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密集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从政策支持、机制建设、平台运营等方面对全市金融体系进行完善和补充,有力推动汕尾市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疫情期间,全市共发放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2.36亿元;向142家符合贴息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贴息625.09万元;6至10月,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181笔5.06亿元。另外,保险机构提供“复工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险”等产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免费顺延保险期限,对相关新投保险种,在原费率执行基础上下浮10到20%,有效为企业纾困。
汕尾专区上线72款融资产品
已放款3.77亿元
今年,汕尾市在省“中小融”平台基础上,结合汕尾地区海洋渔业、特色农业、专业镇产业等特点,打造省“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简称“汕尾专区”)作为汕尾市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畅通融资渠道。
汕尾专区于10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在省平台功能基础上新增了14项功能,并且在省平台已接入34个部门250类数据的基础上,再陆续归集和接入市一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司法、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部门数据。目前,辖内11家银行机构全部入驻汕尾专区,并在汕尾专区发布72款适用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产品;全市已有2135家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使用汕尾专区,实现线上贷款申请金额9.24亿元,其中已授信笔数120笔,授信金额4.75亿元,成功放款103笔,放款金额3.77亿元。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郑少琴表示,本市企业注册后可以通过汕尾专区了解到银行融资信贷产品,根据需求,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线上贷款申请,而银行也可以通过汕尾专区获取企业相关信用信息、风险评级画像,缩短贷前尽职调查时间,从而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缓解汕尾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设立小微企业信保基金
5亿基金破解融资难
根据《汕尾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实施方案》,汕尾市设立由政府主导的汕尾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基金初设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将委托粤财普惠金融(汕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普惠汕尾担保”)负责运营。
信保基金业务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见贷即保”,推广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条件、多方分担风险、担保费率低、审批效率高的“见贷即保”产品模式;二是“见保即贷”,即经粤财普惠汕尾担保审批同意增信的项目,合作银行不再对项目进行二次审批,仅对项目的合规性做一般性要点审核后即放款。
市财政局副局长詹响锑介绍,信保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汕尾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有抓手、也有条件全面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开展对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的批量授信。“比如,对汕尾市的传统支柱产业之一的‘海洋渔业’,信保基金计划通过海洋与渔业协会,联合合作银行和龙头企业,开展对该产业上、中、下游的全链条授信支持,对这个行业中诚实守信、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给予批量授信。”
詹响锑表示,小微企业因没有标准抵押物或者标准抵押物不足,在申请贷款时遇到困难,只要其诚实守信、依法合规正常经营,均可提出申请。对于没有标准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如果有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机器设备等动产、甚至公司股权,都可纳入抵押或者质押的接受范围。在提供增信支持前,粤财普惠汕尾担保将对小微企业的债务综合承受能力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设置总的授信限额,以避免小微企业因过度举债而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8000万元缓解周转压力
《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通过市、县联动,出资设立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资金目标规模为8000万元,首期4000万元,专项解决企业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问题。
按照该方案,单家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原则不超过600万,最少不低于30万。使用期限一般情况不超过7个自然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4个自然日。
融资专项资金同样委托粤财普惠汕尾担保进行专业化管理。有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需求的企业,可按流程办理申请。首先,需求企业须在贷款到期前30至60天内,向所在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其次,贷款银行受理审核需求企业符合转贷条件的,将其申请提交给粤财普惠汕尾担保;最后,粤财普惠汕尾担保按“先急后缓”“先到先得”的原则审批发放融资专项资金,企业使用完毕后,将资金转回融资专项资金管理账户。
郑少琴介绍道,企业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一是依法在汕尾市内登记注册、诚信经营且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二是该企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涉诉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情形;三是要符合银行续贷条件;四是该企业无参与高利贷活动,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产品,企业实际控制人无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
出台扶持政策
大力实施推动企业上市行动
《汕尾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通过大力实施推动企业上市行动,培育和指导具有上市潜力的优质企业上市,推动辖内更多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债券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优,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这将有力推动汕尾企业上市进程,尽早实现汕尾上市企业零的突破。
据悉,该方案提出,对企业从股份制改造、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首轮融资到再融资等分阶段给予奖励;提高对将注册地迁至汕尾的异地上市企业的奖励标准;对企业在改制重组、上市准备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收和办理的资产过户、资产评估增值、变更名称等手续需缴纳的税收,在企业上市后市县级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奖补。
鼓励市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控股公司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发展总部经济,大力扶持实力较强、总部经济特点明显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上市公司增资扩产,对纳入重大项目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享受“一站式”“绿色通道”等服务。
对于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汕尾的,给予有竞争力的财政补贴或特别奖励,对在本市新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或租用园区相关厂房设备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下来,市政府还将修订完善《汕尾市鼓励企业上市奖励暂行办法》,对现行鼓励企业上市奖励暂行办法进行更加合理化、更具吸引力的奖励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