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提取条件是公积金改革第一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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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提取条件是公积金改革第一步

新政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还能对公积金管理已暴露出来的漏洞形成一定的威慑。在放宽提取条件后,还应逐步推出更系统的改革措施。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28日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今后在缴存城市无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缴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就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这项新规,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公积金本来就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旨在通过职工和单位缴存资金以获得住房补助。过去公积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购房和装修,只强调了公积金在职工获得房屋产权时的有效性。然而,职工的住房保障权本不应以是否拥有产权为前提。在人员大范围流动的今天,许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特别是原籍不在缴存城市的职工,受各种条件限制只能租房。这也是国际城市的常态。无视这一现实,在公积金提取上对租房职工“从严”,既不符合公积金制度的原意,也有损于对财产权的保护:公积金虽是专户存储集中管理,但归职工个人所有,限制太多,损害了其个人所有权。

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用于支付房租,是对过去习惯做法的一次纠正。这种纠正不仅对无房职工是利好,对于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同样是利好。这表现在,这一新政本身发出了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信号。

一方面,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支付房租,核心是放宽提取条件,这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而提高其使用率,就是提高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福利保障。根据的数据,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高达3万多亿元,而且缴存覆盖面还在不断扩大,不放宽提取条件,沉淀资金就会越攒越多,造成巨大浪费。可以预期,不仅是支付房租,在其他使用范围内,放宽提取条件也是改革的选项。

另一方面,职工能够高频率提取公积金,还能对公积金管理已暴露出来的漏洞形成一定的威慑。过去的监管表明,公积金因为提取门槛高,沉淀严重,因此形成了不少管理黑洞,许多腐败案件发生在这一领域。套取、挪用现象之多,数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便利化,等于为目前的空头监管增设了一道新防火墙,有助于及时发现漏洞,遏制贪腐。

不过,放宽提取条件只是预示了公积金管理改革的第一步。没有其他配套改革措施的跟进,其正面效应很难放大。就当前而言,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与购房之间的衔接。在公积金用于租房后,其未来的购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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