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贷款新政策
现今买房、装修、租房等等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随着它的用途拓展,越来越多的人群加入提取的大部队。2015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变化吗?要如何提取公积金?小编根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梳理了最新的提取条件和不同情况提取需要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十一、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本人广州市内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单位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房:
1、一手楼:购房合同或者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2、二手楼/拍卖房: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3、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三、建造自建房: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四、翻建、加建自住住房: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五、大修自住住房: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六、租房提取: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七、离休、退休: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退休、离休不需提供)。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出境定居:签证、护照。
十一、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二、失业/下岗: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