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务员公积金比例规定,四平市公务员公积金缴纳基数
4月26日,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四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吉潜妤详细解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并完善的十二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
今年一季度共发放贷款23841万元
吉潜妤介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四平市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先后出台并修改完善十二项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极大的提高了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资金扶持的力度,以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动了四平市住有所居的惠民工作开展,有力地拉动了四平市的住房消费。
新政策自初开始实施,四平市公积金贷款发放实现了逆市上扬,一季度全市共发放贷款1020户,发放金额2384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3.4%,比上年同期多发放11163万元,同比增长88%。
十二项新政策调整多项原有限制条件
随后,吉潜妤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十二项新政策进行了发布和举例说明:
01
放宽贷款条件
将原来的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调整到70万元,购房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30%降低到20%。
02
下放贷款权限
将个人贷款审批权和按揭贷款楼盘审批权下放给县(市)管理部,并减少审批环节,由原来的4个环节减少为2个环节。例如:由原来的管理部负责贷款初审、复审到中心贷款科审核、审贷委员会审批4个环节减少到管理部负责贷款初审、审批2个环节。
03
缩短办理时限
将每周召开一次贷款例会审批制改为分级审批制,例如:分级审批制就是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贷款初审、科长复审、主管主任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贷款审批手续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例如:原来是每周召开一次贷款会审批,现在是3日内分级审批完毕。
04
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最长贷款年限20年调整为最长贷款年限30年。
05
开展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业务
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四平市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按照我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贷款资料申请贷款。例如:借款人购买住房时先回本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然后去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去购房的开发公司交付首付款并开具首付款收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持上述材料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到我中心申请贷款。
06
开展对冲还贷业务
借款人贷款后还款满1年的,可申请办理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贷款。例如:借款人贷款后还款满1年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我中心根据借款人申请将按月从借款人公积金存款户划入还款账户月还款金额,直至公积金存款户不够偿还月还款金额止,借款人也可用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申请办理同上。
07
取消提取公积金还贷后再次贷款间隔限制
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再受提取公积金还贷后再次贷款需间隔6个月的限制,只要是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的月缴存额就可再次申请贷款。例如:原来借款人在我中心办理贷款用公积金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贷款后公积金再连续缴存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办理贷款,现在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在受间隔6个月的限制,只要提取还贷后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缴存额即可办理。
08
放宽未结清贷款再次贷款限制
允许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贷款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降低到30%。例如:原来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把原贷款结清,现在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贷款并未结清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09
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
父母或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互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同时,放宽直系亲属关系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未结清贷款的,可为直系亲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例如:购房人如果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其直系亲属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可用直系亲属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办完贷款后,可以申请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10
放宽副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和有副高职称女同志的贷款年龄
目前女职工贷款最高年龄可到60周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副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和副高职称的女同志可以到60周岁退休,按照退休后延长5年的规定,将贷款最高年龄放宽到65周岁。
11
还款能力不够,可提供担保人
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如果还款能力不足,可以提供信用良好并且有固定收入和还款能力的缴存职工作担保人。例如:保证人必须是在管理中心开户并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财政开资职工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行业的职工。应该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信用良好,保证人在保证期间不能有其它大额外债或为他人担保。
12
月还款额可按家庭收入60%确定
将原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最大还款额由借款人家庭收入减去家庭最低生活费用改为月还款额按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总额的60%计算。例如:原来的最低生活费按照人均1050元计算,如果家庭3口人,最低生活费就是3150元,如果借款人家庭收入5000元为例,月还款额就是不高于1850元;现改为月还款额按家庭收入总额的60%计算,如果也按照借款人家庭收入5000元为例,月还款额就是不高于3000元,同时,贷款职工在扣除月还款额以外剩余的部分,不得低于四平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家庭人均按667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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