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基数,合肥市事业单位公积金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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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7日发布通知,对我合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其中,最高缴存比例从原来的20%调整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17296元。按此计算,下月起我合肥个人和单位合计缴纳的公积金最低152元、最高4150元。
此前,合肥合肥住房公积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此次调整针对最高比例,降至12%。通知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并从今年5月1日开始,暂按两年执行。
同步发布通知调整的,还有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一般按统计部门公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高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合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
根据通知,从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合肥合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合肥统计局公布度合肥合肥合肥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折算月平均工资乘以3后,即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合肥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
随着缴存最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的调整,从下月起,我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最低限和最高限也将进行调整。
按照缴存基数上限乘以最高比例,即17296元乘以12%为2075元,即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度各为2075元,合计4150元;同理,最低缴存额度为1520元乘以5%等于76元,即单位和个人最低缴存额度各为76元,合计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