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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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葫芦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葫芦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葫芦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11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将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可进行基数调整一次。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即4586元。按照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规定。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为137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302元。
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确定为我市公布的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即市本级、连山区、龙港区1300元/月;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11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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