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行政区域划分及调整最新图

|来源:新高考网

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2017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33个县(其中1个自治县)、 274个乡、641个镇以及463个街道。

县以上调整

玉环县行政区划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玉环县,设立县级玉环市,以原玉环县的行政区域为玉环市的行政区域。玉环市人民政府驻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玉环市由浙江省直辖,台州市代管。)

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以原临安市的行政区域为临安区的行政区域,临安区人民政府驻锦城街道衣锦街398号。

县以下调整

舟山市定海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将临城街道析分为两个街道。千岛街道驻海天大道1555号,临城街道驻海景道528号。

绍兴市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齐贤镇、安昌镇、福全镇、兰亭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柯桥区政府直辖。

设立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

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灵芝镇、东湖镇、东浦镇、斗门镇、鉴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越城区政府直辖。

设立灵芝街道、东湖街道、东浦街道、斗门街道、鉴湖街道。

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道墟镇、小越镇、梁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上虞区政府直辖。

设立道墟街道、小越街道、梁湖街道。

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将南市街道环龙村、柳塘村、?陂下村划归南马镇管辖。调整后,南市街道辖2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朝龙路8号;南马镇辖3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泉府村定安路59号。

桐乡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龙翔街道建制,将原龙翔街道管辖的区域和濮院镇西浜村划归乌镇镇管辖。调整后,乌镇镇辖4个社区、26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昭明路1号);濮院镇辖5个社区、1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广场路1号)。

同意撤销高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桐乡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内设立高桥街道。调整后,高桥街道辖1个社区、1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高架路68号(原高桥镇政府驻地)。

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清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江山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内设立清湖街道。调整后,清湖街道辖26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航山路1号。

同意将上余镇迎宾村、陶村村、大夫第村划归江山市双塔街道管辖。调整后,上余镇辖1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兴余路105号);双塔街道辖5个社区、23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江滨路54号)。

同意将碗窑乡双龙村、桑淤村、协里村划归江山市虎山街道管辖。调整后,碗窑乡辖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淤头基1号);虎山街道辖8个社区、14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通达路1号)。

平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将独山港镇赵家桥村划归平湖市新仓镇管辖。调整后, 独山港镇辖6个社区、12个行政村, 镇政府驻翁金线星华段388 号;新仓镇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 镇政府驻仓东路688号。

浙江要求高中统筹安排课程开设-改革行政班推行选课走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