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级别、职务、军衔等对应关系一览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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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军区:上将、中将;副大军区:中将、少将;正军:少将、中将;副军:少将、大校;正师:大校、少将;副师(正旅):上校、大校;正团(副旅):上校、中校;副团:中校、少校;正营:少校、中校;副营:上尉、少校;正连:上尉、中尉;副连:中尉、上尉;排:少尉、中尉。(前一个为主要军衔,后一个为次要军衔)

特殊的情况讲一个:旅,一般直属于军,很多时候旅长和师长的军衔差不多,个别还高,如国民党唯一的中将旅长,黄埔留德将领黄正诚;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守备部队统一叫旅;野战部队统一叫师,那个时候师和旅是一个级别的;如现在的特种部队:导弹旅,装甲旅。

中国军队的军衔发展最初是1904年推行的西欧式军衔,最早的军衔等级为:上等第一级,正都统;上等第二级,副都统;上等第三级,协都统;中等第一级,正参领;中等第二级,副参领;中等第三级,协参领;次等第一级,正军校;次等第二级,副军校;次等第三级,协军校。后来又增设“大将军”、“将军”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国民政府的军衔在1935年3月后为六等十八级: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军: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行政级别及与军衔、军队职务的对应关系

国家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政府、政协、人大、纪委。

国家级正职:

包括*、中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中央军委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省人大常委会副*、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市政协*、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市政副协*,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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