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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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刘茸)今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刑九草案)三次审议稿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如果该草案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表决获通过,这将是刑法自2011年5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又一次的重大修改。
记者获悉,在二审稿至三审稿的修改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部门多次提出,应当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但根据过往实践,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妨害公务罪处理,并不单列罪名。
考虑当前袭警事件增多引发的社会反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三审稿中对该条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一修改仍然将袭警行为视为妨害公务罪而非新罪,但将其明确列举出来,作为妨害公务罪的从重条款,以敦促实践中对此类情形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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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规定袭警罪,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在实践中,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是按照刑法第二十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理的。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在妨碍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据此,建议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