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新高考网

  自20152月1日我区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区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合理布点,规范操作,补贴及时,农民受益”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保障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7万台/件,销售金额6.7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8585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区政府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商务、财政、发改、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明确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印发宣传材料16万余份,张贴横幅标语230余幅。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胞等家电下乡网点进乡入村宣传销售。通过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及时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补贴标准、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等有关政策和程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清楚,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吃透政策,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增加和减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87家网点,覆盖城区以及所有乡镇。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省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中标销售企业在区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营业面积以及经营信誉、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二是积极推进规范运作。实施承诺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承诺书

  (四)创新举措,简化兑付程序。为方便群众购买,区商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深入家电下乡网点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方便消费者、进一步拉动消费角度出发,最大限度简化兑付程序,改进兑付办法。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代审代垫的补贴方式,简化补贴手续,加快补贴进程,有效地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深入开展。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中,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兑付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及时兑付。

  (五)加强监管,规范网点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及时监督销售网点的政策宣传、销售行为、信息录入、代垫兑付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二是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运行秩序,打击骗取补贴、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坑农害农问题发生,确保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对月度销售量变化大的进行数据分析,对单户农民购买多台下乡产品的信息进行定期抽查,对部分网点销售信息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存在违规行为的销售网点。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联合财政部门共取缔家电下乡网点资格18家,暂停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资格4家,警告、限期改正3家,追缴违规补贴资金14.5万元,罚款1.2万元,有力地制止了家电下乡的骗补及违规补贴行为。

三、存在问题

  1、多数销售网点都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核,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信息录入农户资料不健全,农户号码停机、关机、错误等现象。

  2、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大部分销售网点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包括撤下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但有个别销售网点,还存在一些家电下乡字样的标识。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和区财政局已通知各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对辖区内的网点进行排查整改。对农户信息不健全的要逐一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购买现象,坚决整改,并从严处理。督促各销售网点仔细查询店内是否保留含有家电下乡字样的标识,做好家电下乡结束的宣传解释工作,为家电下乡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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