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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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检查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的执政形象。

局长针对个人,结合“廉洁自律作表率”的主题,重点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八条,52个“不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逐条进行了检查。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对照《廉政准则》分别从剖析领导班子、分管工作及个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谈到其原因所在,并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努力方向。

总的说来,本着实事求是、襟怀坦白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按照《廉政准则》等要求,做到52个不准等廉洁自律的规定,都没有不廉洁、不廉政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对照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年初,每位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市委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要求,如实填写了本人婚姻和爱人、子女的情况,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通过民主生活会,向全体职工作了情况报告。作为书面材料,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没有隐瞒不报告、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林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督促检查。在《廉政准则》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抓好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一是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认真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治理违规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对违规收受的,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今年7月,局长同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一张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后主动交办公室,并在党组会、职工会上通报了情况。三是深入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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