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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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篇一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认真开展了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组织实施情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情况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分公司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赵斌毅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许永军、生产副经理兰庆锁、总会计师欧宝军为副组长,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相关人员组成,范文之整改报告:企业小金库自查报告。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公司开展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机会专门传达学习了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央企“小金库”专项治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及公司党委、纪委下发的文件精神,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对治理“小金库”的态度。

(2)利用分公司内部刊物《京工简讯》,分期连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小金库”问题的几个问题说明》等相关内容,以便党员、干部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同时,相关科室专门抽出时间,进行会计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宣贯。

(3)8月18日,组织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在京的项目经理集中学习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内容,明晰“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并将有关内容以邮件形式传给不在京的项目经理并要求自学。

(4)由于项目部忙于施工项目无法进行集中学习,因此,我们将学习的材料以及集团公司后续转发的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各个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指挥部)的邮箱。同时,挂在单位的局域网上,供项目部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3、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步骤

(1)下发文件,规范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小金库”效能监察工作,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工作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明确了自查范围,包括分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部,做到自查彻底,不留死角,明确了效能监察的范围、内容、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8月30日分公司上报了“小金库”效能监察的报告和有关报表。

(2)在8月9日的行政交接班会上,赵书记、随总经理分别就“小金库”自查问题向各部门、项目部提出明确要求,以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进行。

(3)9月10日,利用项目经理回京考试的机会,又将大家集中在一起,传达集团公司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相关的文件、政策解释进行了学习。

(4)在效能监察结果的基础上,机关各部门、项目部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此期间,分公司纪委分赴第三项目部、第五项目进行了抽查。9月20日,分公司各单位均按照文件要求上报了专项治理的报表。

(二)自查自纠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分公司所属各部门和项目部(未含分公司参股的蓝天公司)。

(三)组织实施方式

组织实施方式包括各部门(项目部)自查和分公司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部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对第三、第五项目部进行了重点抽查。

(四)自查自纠工作承诺

目前,中层干部对分公司、分公司对集团公司的承诺书已经签完。

(五)公示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在分公司网站等显要位置公示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收到举报及查处落实情况

到目前为止,未接到关于“小金库”方面的举报。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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