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度工作计划(二)
7.十一月份,在“全国消防日”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消防演练,以增强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防火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救、自护和自我逃生能力。
8.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地震演练活动。
五、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每月一次对学校房屋、活动场地、线路、教室中的开关等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检查要细,不留死角,检查有记录,检查人员要签字、备案)
2.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由后勤人员及时维修解决。
3.微机老师上课前后(包括使用电器活动的组织者)都要检查电源、线路、电器是否正常,保证安全使用。
4.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要负责。
5.学校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库房、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等处),有关教师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六、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学校规定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骑车上下学,不许骑车带人,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车。
3.加强对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管理工作和接送老师上下班的社会车辆管理。
5.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首先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要及时报告(拨打122、120报警)。
(五)校园秩序
1.门卫人员要切实认真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发现可疑人员或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拨打110报警。
3.学生在校的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谁负责的原则。
4.室外活动课(体育、美术写生等)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5.学校或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严格执行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活动前必须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及大型集会活动应急预案,上报学校进行审批,活动时一定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