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局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全州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为促进全州移民工作和建设“美丽家园、小康库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履职担当。把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把守纪律作为底线,把守规矩作为自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委、州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省委和州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保证*和省委、州委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建设法治红河、推进依法治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组织纪律作为重点,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肃查处各种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无视纪律的行为,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认真遵守组织制度。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不称职”的思想,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中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负首责、总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约谈班子成员;班子其它成员既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要协助书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组每半年要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宣传教育任务。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努力践行*,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确立以廉为荣,为贪以耻的价值追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以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带动和统筹推进政务等各类公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述廉,不得以述职代替述廉。严格执行县处级(不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及时研究初核,不压案、不瞒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红发〔20XX〕28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红纪发〔20XX〕4号),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前报送本季度责任追究情况。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行为。坚决纠正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行为,把握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2、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党性分析、解决问题、专项整治”等各个环节工作。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力。对在专题教育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3、加大移民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一是继续抓好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重点抓好移民安置项目、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大整改和处置力度。
4、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着力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完成省、州政府纠风办督办交办件。积极参加“四位一体”金色热线上线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移民局工作职能。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照《红河州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分解到成员,全局工作分解到科室,科室分解到个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一线情况,倾听群众心声,有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高度关注民生,协调解决好存在问题。各科室要掌握好移民工作动态,定期不定期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四)强化制度管理,严防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对照廉政准则检查自己的言行;要定期不定期对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纠正存在问题,把工作做在前、做主动、做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