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精华篇

|来源:新高考网

篇一:2017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队建设,科学地评定教职工的教育教学业绩,不断提升学校管理和育人水平,我校认真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射洪县人事局、射洪县财政局、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射人发(2010)1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射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射教发(2010)11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射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射教发(2010)12号]射洪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义务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操作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11年上期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现将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绩效考核委员会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谢天成任组长,副校长冯家纯任副组长,梁林兴、陈果金、何海英、谢兴文、陈元江、谭昌华、刘双、杨泉、何云浩、徐强、杨丽、何文君、包作越、刘红梅、唐爱民、罗崇领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共19人,其中,党、政、工、团负责人5人,班主任、教研组、年级组长代表4人,教师代表10人,教师代表占1/2以上。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三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2011年上期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广泛宣传绩效工资政策,认真制定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关系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国务院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特殊关怀,同时,也为了在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时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坚持科学态度、尊重教育规律,激励上进、奖励先进,公评民主、公正公开”原则,学校继续进行政策学习宣传。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全体教职工反复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09)15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要点”等文件,使教职工对国家绩效工资政策有了全面、深刻、细致的理解,为学校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扫清了思想上、认识上的障碍。

为了让学校修订后出台的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既体现上级文件精神,又切合学校实际,既体现公开民主、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又体现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工作思路,学校组织教研组长在收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讨、修订、完善,并先后召开了教代会成员、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座谈会、学校行政研究会,形成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稿)》,2011年1月12日学校召开教代会,通过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办法)》,本次会议应参会23人,实参会21人,病事假2人,20人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本学期继续按此方案执行。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正考核、及时兑付

按上级要求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如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修订办法”获教代会通过和绝大多数教师认可后,2011年7月10日起,在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三个考核小组在教职工自查的基础上依据平常考核记录按照《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办法)》,逐一核实、计分、结论并进行多次复查,其间,学校两次召开行政会议对考核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集体研究处理。2010年7月13日,学校再次召开教师大会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职工本人见面并签字确认,至16日已全部认可签字,随后报片区教研室、县教育局审批执行。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四、对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反响

截至2011年7月16日,光荣中学教职工普遍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感到满意,普遍认为今后应更加努力地工作,用更高的育人业绩来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必将推动学校向着更好、更高、更规范、更科学的方向发展。当然,由于各个教师的想法不可能一致,加上受“学科间系数比”、“教学与后勤及其它岗位差”等客观因素影响,《方案》难免有不科学之处,个别教师难免有点看法,但大家都能顾全大局,整体上能保持统一,在今后的实践中学校将进一步发扬民主,改进方法,特别是如何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教学与非教学学科差异”等棘手问题上,依靠领导、教师的集体智慧去不断完善和更新。

篇二:2017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正2009年春学期开始制定,并于当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考核项目主要是达标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单项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期终综合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实施五年来,总体运作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先将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绩效考核实施现状分析

1、绩效考核注重拉开差距,体现一定的激励作用。

学校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根据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强化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将绩效工资比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实绩显著教师倾斜,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2013年春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600多元,秋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200多元。

2、绩效考核内容全面细实,涵盖多方面重点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重点是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德情况;“绩”的考核重在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

3、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方案实施有群众基础。

学校考核方案制定依据是《扬州市邗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在广大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将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因此,我们认为绩效方案实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考核方案几经修改完善,凸显重点工作的考核。

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使方案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成熟。2012年10月,学校从强化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方巷小学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并与11月执行。2013年2月学校从10个方面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方案和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绩效方案实施五年来,学校领导班子绩效津贴标准较低,与班主任津贴相比由一定的差距。从2013年绩效分析表上可以看出中层与班主任绩效平均数每学期相差430元左右。这已经影响了中层班子积极性。建议教育局统一制定不低于班主任津贴的标准。

2、对教师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档次未能细化。

学校将期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够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例如同轨年级教学质量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绩效考核中因某种原因未获得优秀等次,在综合考评时与其他教师一样获得合格等次,那么这位教师实际教学绩效在同学科中未能体现。

3、对工作量的确定没有进行全面细致地量化。

现行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一般由几块构成:主要包括教师所带班的学生学业成绩、课时、教研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出勤率、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等方面,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后勤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应该怎样换算颇有争议。虽然区局在宏观政策上出台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细化的标准。作为基层学校,不太好平衡,而且也会因各校所实行的方案侧重点不同造成同等条件的教师,却因在不同的学校任教,导致工资收入产生很大差别,这样反而不利于激励教师。

4、对教师绩效单项奖励的考核力度相对弱化。

在绩效单项奖励中,学校对教师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考核力度相对薄弱。《方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参加或辅导竞赛获奖奖励细则》还是五年前制定的,其要求与奖励标准已不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如细则中明确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奖励标准,每篇文章50元。)

三、学校建议

1、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制核定学校用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让,不能干者靠边站的氛围,做到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真正破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2、促进学校平衡,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上尽可能提高绩效发放标准,使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以体现。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统一设定学校各类津补贴标准,以缩小学校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四、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

本学期我校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教师79人,已全部纳入岗位管理。高级教师岗位7人,一级教师岗位58人,二级教师岗位14人。学校对他们进行了不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为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调研基础上及早实施《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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