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吃空饷自查报告

|来源:新高考网

机关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一】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办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扶贫办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机关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2015]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个业务科室和*个县市办事处,共计在编在岗人员*人,其中在职*人,二线*人,退休*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清查工作,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清理 “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中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了“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科室责任。秘书科依据文件对全体干部职工名单、任职及在岗等情况进行造册核对,核实全市公积金系统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财务科根据秘书科提供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的核对、核销工资关系,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根据相关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入程序,必须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秘书科、财务科要统一规划,建立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薪金的信息数据库,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核销。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市公积金中心在此次“吃空饷”专项清理行动中认真文件精神,严格核查人员编制和财政拨付工资情况,从核查的情况来看,我中心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调离、退休、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下编手续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为完善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清理长效机制,严肃编制纪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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