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部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

|来源:新高考网

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下面是新高考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部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17年部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一

8月9日,记者从开州区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开州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受益感。截至目前,开州区已纪律审查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案件32件64人,正在立案调查34件45人,先后3次对15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据了解,今年年初,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州区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40个乡镇街道和70余个部门陆续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开州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逐一约谈村(社区)干部,督促他们主动自查清理;包片领导带领驻村干部进村入户,通过院坝会、拉家常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分管领导采取主动自查、随机核查等方式,发现并纠正问题;纪委书记通过受理举报、开展核查等方式,主动查核问题。各区级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挂单整改。

“党委书记的约谈改变了自己‘只要不揣个人腰包就不会出问题’的错误思想,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说起镇党委的警示谈话,谭家镇龙溪村支部书记周世科感触颇深。龙溪村通过对照检查,主动报告了“将50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人饮项目”的违规问题。

像龙溪村这样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案例在开州区不在少数,仅教育领域就通过自查自纠收回违规收费使用的各类资料10万余册,减轻因违规订购教辅资料等给家长带来的经济负担6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开州区各部门单位已自查清理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问题111个,已整改销号56个,有55个正在整改,组织处理70人。

今年以来,开州区针对上级交办的21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组建7个专门的调查核查组,逐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查处,查实问题线索19个,给予纪律处分36人,组织处理29人,移送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处理3人,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涉及23个乡镇街道的43件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一一落实属地党委主体责任,目前正立案调查20件28人。

2017年部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二

今年以来,长武县将反腐倡廉的聚光灯聚焦农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脉问诊,下茬治理农村“微腐败”,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农村政治生态。

一是把脉会诊,找准“病根”。认真梳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组织在全县农村基层开展了自查自纠,对16家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归纳为6大类23项薄弱环节,查找出农村干部“软”、“散”、“油”、“贪”、“浮”5方面突出问题。成立四个专题调研组,巡回全县8个镇(办)住镇驻村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各镇(办)、县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广大基层干部的呼声、基层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找到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良策,形成了4个综合调研报告、4个专项调研报告,做到了问题在一线发现、思路在一线明晰。

二是健全制度,开好“药方”。为了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补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长武县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长武县村干部管理若干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若干规定》4个规范性文件,编密织牢制度笼子,促进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同时制定出台精准扶贫工作纪律“十条禁令”,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明确要求各级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精准脱贫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镇(办)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同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是集中教育,打好“疫苗”。组织县、镇、村三级干部召开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县所有农村定补干部共约850人参加了会议,集体观看了全国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和优秀基层干部风采展播片。通过案件剖析基层党员干部警醒出汗心颤,做到“常”有警示,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通过正面典型宣传,为农村基层干部树立道德高线,让基层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同时开展送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下基层活动,在各镇(办)开展新《准则》、《条例》巡回宣讲,培训农村基层干部800余人,让基层党员干部“行”有底线。

四是跟踪落实,全面“复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进村入户明察暗访,查出的问题挂牌登记,督促整改,确保一一解决。对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由县委廉政办、县纪委追究主体责任,进行问责处理。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通过复诊检查跟踪落实,确保农村基层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

2017年部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三

近日,江西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通过党内组织生活自查自纠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其中,5名干部因主动自查自纠“微腐败”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等从轻处理。

据通报,这3起案例为:

宁都县湛田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王忠华、支委李小平主动自查自纠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7月29日,湛田乡新田村召开村党支部会议。会上,王忠华、李小平主动说明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47950.52元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两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会后,王忠华、李小平如实填报集中整治自查自纠表并将违纪款上交财政。湛田乡纪委对两人从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会昌县周田镇岗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负责人张清茂主动自查自纠帮助亲属违规获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7月,周田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布有关政策要求。7月18日,张清茂主动向县纪委交代自己在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帮助其亲属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问题,并动员亲属退交相关款项。9月19日,张清茂在岗脑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上再次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批评,会昌县纪委从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村党支部书记廖立勇、村主任刘志诚主动自查自纠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问题。,廖立勇、刘志诚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4576.86元,其中廖立勇分得2221.92元、刘志诚分得2354.94元。9月,廖立勇、刘志诚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报告并上交违规截留资金。黄沙管委会纪委对两人从轻给予诫勉谈话并在管委会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对在自查自纠期间能够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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