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微腐败个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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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下面新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基层单位微腐败个人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基层单位微腐败个人自查报告一

20*年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区纪委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人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要求、监督和管理的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中央和上级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形势,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和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等情况,在全局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2、加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结合我局实际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将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并提出目标要求。年内班子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会;

3、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财务制度和管理。对房屋租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明确专人,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并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领导完成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的各类会议精神;

2、抓好两个条例、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落实以及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洁教育;

3、严格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并积极参加区委、区纪委组织的党纪党规培训活动和反腐倡廉图片展等;

5、及时处置反映企业领导人有关情况的职工来信来访以及市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来函。

三、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自律为本。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不说不做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合的言行,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时常反省自己思想及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经常提醒自觉和教育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接待往来、待人接物方面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恪守严格的界限,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警告自己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诱惑,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时时自励,始终以旺盛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基层单位微腐败个人自查报告二

*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正风肃纪和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下,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初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也应当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尤其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高发,有的小官置法纪于不顾,盗领、挪用民生“救命钱”,小官巨贪被挖出一拨又一拨,他们“吸血不多,痛痒一片”,危害极大;有的门好进了,脸却难看了,事更难办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让群众“跑断腿”“伤透心”。这些发生在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蚕食的是群众获得感。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不断,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民之所呼,政之所向。正是认识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中央将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指向基层,向下倾斜,向基层延伸。可以说,“微腐败”就是大腐败的前生,大腐败就是“微腐败”的后世。管住今天的一只小“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大“老虎”,更能保一方百姓、赢一方人心。否则,一旦“大老虎太远,苍蝇扑面”,“微腐败”就会危害党和政府健康,啃食政府形象,掘断党心民意之间的纽带,必然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基层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严查基层贪腐,必须让执纪监督问责真正下沉到基层一线。笔者认为,对“微腐败”要露头就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分大小,零容忍、无死角,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做到抓大不放小,对基层“蝇腐”要挖树刨根,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这也是十八大以来重要的反腐共识。治理“微腐败”要扭住权力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让制度的笼子更加贴近基层实际,避免基层权力跑偏。一方面,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推进“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再“视而不见”。

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越是在群众身边的权力,越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把反腐倡廉一竿子插到底;越是问题多发,越要突出问题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微腐败”,理直气壮地制止“微腐败”,要瞄准靶心、有的放矢、坚决查办、毫不姑息,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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