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3篇

|来源:新高考网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一:


从报纸、新闻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关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例如沉迷于网络、偷被老师没收的东西。在我的身边,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现在网络科技发达,网页上的游戏也是非常多,我的同学中,有的喜爱玩“植物大战僵尸”,有的爱玩“赛尔号”,等游戏。某个同学已经有七个一百级了!而且,还买过十元钱一张的“米币”也就是所谓的游戏币,现在,又在玩“穿越火线”还要购买“cf点”。现在,他已经完完全全地沉迷在网络世界里了,如果再没有人管他,他就会变成一个小小的“网虫”了,想想,后果是多么可怕……

就在几天前,我的班级又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周一,老师没收了某个同学的三个悠悠球。(注:其中有一个坏的)而他和他的“黑帮”就商量好了怎样拿回悠悠球。周四下午,那三个悠悠球不翼而飞。下课后,老师找到了坏的悠悠球,随后,“小头头”也前来“自首”,老师批评了所有偷悠悠球的人,可其中某个同学骗了老师,直到第二天请家长才说出原委。

因此,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同时要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不沉迷于网络、不偷东西。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二:

今天,老师在语文课上给我们看了“青少年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的影片,让我深受感触,受益匪浅,我由衷感叹:“是什么让那些青少年埋葬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呢?”今天,带着微笑的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将来,我们就是祖国的栋梁。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为将来能更好的建设祖国而作准备!

从小进行法制教育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比如说,刘某小时候因父母的溺爱,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在向父母要钱无果的情况下,把手伸向别人家的钱柜,偷了几百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结果以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告终。我想造成这样的结果是父母或老师没有及时给他讲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事是对的,哪些是违法的。要是能及时给他上法制教育课的话,我想结局是完全不一样的。

同学们,从上面的案例中使我们知道法制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啊!将来要成为能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就必须得做到以下几点:

1.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2.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3.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4.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5.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打架不骂人。

6.建立同学间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

7.尊重他人及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毁他人信件和揭取邮票。

8.要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树立正确的信念,遵纪守法,将来能更好地建设祖国!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三: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矛,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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