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具体程序和步骤
发展党员阶段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申请入党阶段,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正式党员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
1、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
(1)一是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
(2)二是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
(3)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2、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
3、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1、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2、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3、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5、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6、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
7、上级党委进行审批。
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9、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
3、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
4、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5、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6、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7、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
8、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
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9、建立党员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农民和居民党员档案由所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管理,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