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 精神

|来源:新高考网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发展压力巨大,社会矛盾凸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需要依法治国。笔者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党员干部担当的时代使命,必须按照“三个坚持”让“依法治国”顺利“着陆”。

  坚持思想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法治理念,骨子里透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发自内心地崇尚法治,自觉“知法、用法、守法、敬法、护法”,引导人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成为人们的终身信仰和生活方式,从而让在整个社会形成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的良好氛围。

  坚持实践带头。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看上去美,更在于完美地实施。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是全党之责,更是党员干部之责。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于工作、指导实践,坚决不作“旁观者”、“捡砖人”,要积极带头学法、严于守法,努力成为贯彻“依法治国”的“第一人”。同时在不断提高执法方面,要打好“组合拳”,奏响“交响乐”,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避免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法治成为推动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助推器”。

  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也只有党的领导才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因此,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依靠党、信任党、拥护党,坚信不疑地走*道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安排、中央部署,做到言行一致、至始不渝,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融为一体,让国家意志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真正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在正确的方向上不断前行。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关键靠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至始至终坚持思想自觉、实践带头和党的领导,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要上下一心、同德同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依法治国”定会顺利“着陆”且“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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