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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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讲话精神,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指明了方向。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所谓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就是如何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对权力进行有效制衡和监督,最大限度减少乃至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权力制约也是权力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过来,权力监督离不开权力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无法监督的。权力监督可以分为体制内的权力对权力的监督,这种形式的监督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的制约;还有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政府对部门的监督。还有体制外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主要是人民的监督,包括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等。国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做到像*同志回答黄炎培先生的那样:“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做到这些,必须充分调动监督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才能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的有效机制,应从体制设置入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一是优化权力结构,搞好权力适度分解,建立起适合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权力结构。二是科学配置权力。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根据不同权力主体的定位,确定其职能角色,正确处理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要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三是严格运行程序。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相分离的制度,对于权力的行使要有严格的程序来进行,防止权力行使过于集中,克服监督制约失范的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进一步推进各项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体制改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用制度来做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刚性约束的有效性,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最根本保证。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规定有漏洞、执行不严格,制度约束落后于市场经济下权力运行的新变化,是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原因。因此,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权力阳光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分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作透明度。围绕管好人权、财权、审批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正常运行。大力推进党务、政务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干部推荐任用追究责任制,防止考察失职和“带病上岗”等现象的发生,保证权力不被腐蚀和滥用;严格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关系民生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示、听证等民主决策制度;积极拓宽各项权力阳光操作领域。用公开透明的办法约束广大干部的用权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使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2】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面对当今世界的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面对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中所肩负的世所罕见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的任务,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的客观现实,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形势,科学判断其发展趋势,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营造清廉的发展环境。

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形势

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胡锦涛*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再次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根据自身历史方位和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取得巨大成就。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总的来说,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呈现出以下两个视角。

(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大,成效明显

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胡锦涛同志先后五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作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1、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整体推进,在一些重要方面成效明显。

2、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有所下降。从信访情况看,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举报逐年下降。从案件检查情况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有所下降。随着*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预防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违纪案件总题是呈下降趋势。

3、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近几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处分党员11万人左右,约占党员总数的1.6‰。在受处分的党员中,不少是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交通法规,或者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分。如果把违纪与违法分开,把违法与腐败公开,就能说明,我们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4、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是认可的。在*、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其中包括严肃查处了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等一批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逐年上升。如铜陵去年就反腐倡廉建设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铜陵市近年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认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比率超过了63%。

(二)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1、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一是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十七大以来的两年时间内就有六位省部级干部落马,查处的副厅级以上的高官不下数十位。这些人位高权重,出了问题影响很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拍手称好。二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手段更加隐蔽,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

2、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主要表现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

3、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群众反映强烈的排在前几位的“看病贵”、“食品药品安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上学贵”、“打官司难”等问题的存在都或多或少与不正之风、腐败联系紧密。

4、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预防和发现腐败的机制有时失灵或反应滞后,不能及时发现某些问题或苗头;个别干部“玩程序”或把制度程序当摆设;“带病提拔”的现象屡见不鲜,贪官腐败金额数在不断升级。今年5月,中组部公布了一份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结果:8万中央机关、省、市、县、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在随机的抽样调查中,给干部选拔作用的满意度打了67.04分,给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打了66.84分。这说明我们的组织在用人问题上还存在不可小视的漏洞,没有从干部任用这个源头上杜绝腐败的产生。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当前我国消极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已经初步建立,但完善它需要有一个长期过程。*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具体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在这个历史阶段,反腐倡廉既具备有利条件,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深刻认识这个阶段性特征,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会出现力度不断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的现象;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反腐倡廉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一个时期比较突出的腐败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逐步得到遏制。在这个过程中,无所作为不行,急于求成也不行。

3、反腐败斗争是复杂的政治斗争。我国反腐败斗争是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丑化的背景下开展的。他们攻击中国的腐败是政治制度造成的,只有实行西方的“三权鼎立”、多党轮流执政那一套,才能解决问题。我们既要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注意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这场斗争的复杂性。

(二)准确把握腐败的特点和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腐败滋生提供了新的温床,腐败现象也在不断演变,开始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1、腐败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衍化。近年来,公职人员个体腐败案件有所减少,而“窝案”、“串案”呈明显增多趋势。一些腐败分子往往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牵连瓜葛,形成具有人身依附色彩的“利益共同体”,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一些地方和单位受本位利益驱动,集体决定行贿、私设小金库、私分公共款物等现象也屡见不鲜。同时,腐败由中、低层向高层发展的势头不减。如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案件,有63名违纪违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其中,涉及省地电力公司系统干部职工54人,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9人。

2、腐败领域由局部向全局衍化。以前,司法、行政、经济、建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高发。发展到现在,几乎各个领域和部门都难以幸免,连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和学术研究、新闻出版等被视为“清水衙门”、“圣洁殿堂”的领域和部门,也连曝腐败丑闻。

3、腐败动机由享乐型向复合型衍化。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道德堕落、生活腐化于一体。

4、腐败类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衍化。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任人唯亲、买官卖官腐败行为将逐步减少,而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关联的金钱贿选、商业贿赂,以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服务、评估审计和工程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权钱交易行为将不断增多,在股票、期货、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领域以及国企重组改制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也将呈高发趋势。

5、腐败手段由常规型向智能型衍化。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高科技手段的应用,腐败分子作案手法和技巧趋于智能化。

6、由非常态向常态衍化。有些腐败虽遭公众的不满,但在制度的掩护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登上了大雅之堂。如:“三公消费”,数字惊人,但无人问津,导致这一?丛嚼丛酱蟆L热粽獯纬蹈闹??ldquo;车贴照拿,车子照坐”的局面得不到遏止,必将进一步加剧类似这些原本“非正常状态”向“正常状态”衍化,形成“合法性腐败”。发展下去必然丢失民心,动摇执政基础。

(三)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趋势

我们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总的发展趋势是:根据党自身历史方位和中心任务的变化,立足改革创新,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更加有效地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更加有效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多角度、广渠道、全方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推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党始终成为*的坚强领导核心。

1、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将进一步增强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整体联动、综合防治、全面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是更加注重提升惩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功能。教育、制度、改革、监督四方面的工作将进一步融合,功能将进一步整合,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的态势。二是更加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单纯靠打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单纯靠预防也不能完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策略,做到治中有防、防中有治,惩防结合、相辅相成。三是更加注重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又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协调配合、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

2、反腐倡廉工作的人民性将进一步彰显

人民性是我们党党性的核心内容,是我国政权的根本属性。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无一不集中体现出人民性。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必将更加充分地彰显人民性。

一是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纠正和防止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各种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尊重群众意愿、不解决群众困难以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更加注重社情民意。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中,更好地集中群众智慧、听取群众呼声、体现群众要求、实现群众愿望,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三是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范围,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

3、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深入推进与落实,建设*的进程加快,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一是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立法工作。既健全完善党纪政纪条规制度体系,又不失时机地将党的反腐倡廉政策、要求以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创制为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律建设相协调,反腐倡廉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地方及部门(单位)规章相配套。既加强预防性反腐败立法工作,又加强惩治性反腐败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公务员从政道德、违纪违法惩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不适应实践需要的问题,构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更加注重法规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惩处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解决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等问题。三是更加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纪条规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将法纪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材,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进一步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对遵纪守法、勤廉兼优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力度,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有选择性地剖析和曝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告诫。总之,通过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和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要求会进一步提高

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主要动力和根本办法。反腐倡廉工作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完善*的新要求,必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巩固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

一是更加注重理论创新。不断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并予以提炼升华和丰富发展;吸取国际反腐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扬弃和借鉴;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防治思路和对策,形成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二是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去把握,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去观察,放在完善*的实践中去谋划,注意方法,讲求策略,力求执纪监督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更加注重完善体制。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反贪等职能,形成统一高效、具有更大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监督力量。四是更加注重拓展空间。工作对象由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工作领域由机关向社会延伸,工作范围由惩腐保廉向扶弱安民延伸,工作目标由遏制腐败向遏制与预防并重延伸。

5、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进程会进一步提速

深化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漏洞,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

一是更加注重围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政事、政资分开,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快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建立公共产品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快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市场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是更加注重围绕*和谐社会推进相关改革。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健全初次分配的平衡机制,完善二次分配的宏观调节体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兼顾,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和社会矛盾。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强化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医疗卫生的社会服务及公共管理职能。加快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劳动培训机制、失业帮扶机制、就业调控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预防用人不正之风。完善干部人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考评办法、考评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司法公正。

6、国际合作反腐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腐败已成为一种跨国犯罪行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面临的公害,寻求合作反腐良策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以联合国《国际反腐败公约》的出台为标志,国际合作反腐已然步入快车道。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中共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中国共产党正以宽广的胸襟和视野借鉴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境外反腐败有益经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进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比如2009年11月9日,中国外交部和监察部官员就出席了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必将进一步加大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力度。具体来说:

一是更加注重借鉴国外成功的反腐经验为我所用。借鉴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务员道德立法等方面的具体做法,促进我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更加注重增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积极与其它国家开展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的谈判、签署工作,堵住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的后路。适应国际合作反腐的形势要求,加快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国内协调机制,实现与联合国《国际反腐败公约》及各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对接。三是更加注重探索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广泛开展反腐败政府间双边合作、区域性多边合作和全球性国际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合作形式、提高合作效率。加强反腐败文化交流和行动协调,就反腐败能力建设、经验共享、对策研讨、情报交换、人员培训、资金援助,以及推动跨国公司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预防腐败、遏制商业贿赂等工作进行交流沟通和协作互助,构建共同的反腐败话语平台和合作通道。

三、构筑适应新形势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机制

腐败现象不除,党的形象、党的凝聚力、党的执政能力都会大打折扣,就会失掉民心。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的力度,特别是通过机制创新,从根本上编织起一张让人不想贪、不能贪、不易贪、不需贪、不敢贪的反腐大网,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构建“不要”腐败的教育机制

一是在教育对象上,既要抓好重点对象的教育,又要抓好全党全社会的教育。以领导干部为教育的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调动更多的人民群众参加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强大的监督和遏制干部腐败行为的群众防线,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二是在教育内容上要与时俱进,注重实效。要讲清道理、情理和哲理,不能训导和威吓。三是推进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多样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通过教育强化公职人员的自律意识、廉洁意识,坚守道德防线,把握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的高压线。

(二)构建“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加强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二是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机制。如干部人事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三是强化制度的刚性。严格按法律制度办事,不管是谁,都不能有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的特权。要及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构建“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一是增大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当前特别是要尽快实行官员的财产公示制。二是加强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建设;扩大人民民主。三是改革和整合现有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机关的独立性并明确责任;建立举报奖励制。监督主体要各负其责,同时形成合力,防止各自为政,监督重心要前移。四是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不久前中纪委监察部开通全国举报网站,进一步唤起了民众的反腐热情。

(四)构建“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

一是定期为公职人员加薪。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并与物价水平挂钩,并适当提高福利待遇。二是建立个人廉政保证金制。个人上缴和国家补贴,职务越高,工龄越长,保证金就越丰厚。三是加强对勤政、廉政人员的奖励。

(五)构建“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使腐败行为“高风险低收益”。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刀快不怕韭菜长”,不要上下有别,内外不同。要把反腐败作为精简和优化公职人员队伍的一种手段,使之形成一旦腐败,就会失去财、权、位、自由的观念。二是加大打击行贿行为,建立“行贿黑名单”,让他们曝露在阳光下。三是加快完善廉政法律体系建设,为加大打击力度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对党员干部接收“回扣”或“红包”违纪行为的教育。

只有在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各部门通力合作,以教育为基础,以监督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证,多管齐下,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达到人民满意的结果。

【3】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国家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思想意识,2013年10月22日,辽宁省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组织了一次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听到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我对此感受颇深,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收获不小,得益匪浅。现就参加这次教育活动以及结合本人未来的工作实际,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各种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反腐倡廉关系执政党的命运,是永葆执政党青春常在、充满活力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在*,在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扭曲,放松主观世界观的改造,追求安逸生活,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因贪污受贿从原来的高官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阶下囚,留给我两点警示:

1、“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这是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给我的深刻启示。领导干部一旦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通过讲解员的详细解说,我了解到这些曾经的高官面对滚滚而来的市场经济浪潮,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忘记自己本身来自于劳动人民、忘记了党多年的培养教育、更忘记了是人民提供的衣食住行,贪图享受,不甘清贫,崇尚拜金,私欲膨胀,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失,最终走了犯罪的道路,留下深深的忏悔。

2、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行使权力,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适得其反。那些居功自大、专横跋扈,把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趁机捞财,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到头来自己也必将遭到“牢狱”之苦,悔恨终生。从领导干部到囚犯往往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就是这一念之差,一步之错,让人悔恨终身。我们千万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美满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最后导致身败名裂,害己、害人、害家庭,这样的教训太深刻了。可以说他们在追求事业的道路上,都曾有过跋涉的艰辛,他们身后也都留有一串奋斗的足迹。只是曾经攀升的艰辛可能异化了位居人上的平实心态,已有的成功及荣誉可能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不再有望的升迁可能动摇了他们一贯坚持的信仰,加上因为身处要职便难以避免地受到更多机会更大分量的“糖衣炮弹”的反复侵袭,终于在河边行走时不小心湿了鞋,尽管知道由此带来的后果,但侥幸心理终居上风,从此开始过上战战兢兢的日子,直至东窗事发,悔尤晚矣!以案为鉴,我们每一名公务员都必须让自己保持清醒头脑,牢牢构筑抗腐防变的思想“长城”,确立以廉洁奉公和遵纪守法为荣、以以权谋私和违法违纪为耻的高尚价值取向,自觉保持廉洁。

二、反腐倡廉,必须从每个环节做起

反腐倡廉是执政党重点研究的重要课题,关系到党的事业巩固和发展,关系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抓反腐倡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使我们每个党员在参观学习活动中,灵魂受到洗涤,思想受到震憾。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更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鉴。联系工作实际,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坚定信念,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提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刻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实在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尽力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做到“敬能慑身,勤无废事,谦以养德,俭以济人”。

2、齐心协力,积极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作为单位领导,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作风,而且要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随着我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项工作进程不断推进,税收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不断增多。因此,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首先,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谨言慎行,增加透明度,规范程序,按制度办事;其次,改变作风,履行职责,秉公办事。遇事多协商,防微杜渐,实实在在地多做实事;第三,积极探索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实践中善于观察和总结,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3、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大家对反腐倡廉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曾有不少同志认为自己职低位轻,不掌握权、钱,认为反腐倡廉与本人关系不大,通过这次教育活动,大家对反腐倡廉的现实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深深感到这是省初任公务员培训班“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这些初任公务员的关心和爱护。人非草本,谁不想生活得更好、更滋润、更潇洒?但前提必须是合理、合法、正当的收入。只有通过合法、正规的劳动所得,才是最干净的。剖析几个案犯贪污贿赂案以及他们的人生轨迹,恰恰就是因为理想、信念发生偏执,“贪”欲膨胀,以致在“功成”与“身退”两个危险期内偏离方向,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其教训令人深省。“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三、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

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拨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初任公务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微社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团结和带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抵御各种腐败思想侵蚀,保持党和国家政权永不变质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地税人更要与人民同甘共苦、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已奉公、甘于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一切事情都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

这次教育活动,时刻警醒我要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我一定加强学习和修养,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表率。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这不仅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务必做到重事业、淡名利、比贡献。把通过对内部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这次的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与时俱进的年代里,开拓创新,进一步高度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工作,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本省本市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我区税收事业的需要,积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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